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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竞聘稿

yishuihan

【简介】感谢网友“yishuihan”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竞聘稿(共1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注册安全工程师

考试介绍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由人事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考试,每年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一次。该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任意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考前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报名时间

各省市、地区安全工程师报名工作预计将于5.6月份陆续进行。

报名费用

20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费用应以各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在底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两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9号)文件精神,自起,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年底。

[注册安全工程师]

篇2:注册安全工程师怎么考

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怎么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将20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真正做到科学考试、公平考试、安全考试、规范考试。

三、国务院已取消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截至合格科目成绩仍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结束后,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人员,按照《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颁发原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可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取得的资格可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附件: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月25日

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考试日期

1

咨询工程师(投资)

4月15、16日

2

注册建筑师

一级

5月6、7、13、14日

二级

5月6、7日

3

护士执业资格

5月6-8日

4

会计(初级)

5月13-16日

5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5月20、21日

6

监理工程师

7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8

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9

卫生(初级、中级)

5月20、21、27、28日

10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6月3、4日

11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6月10、11日

12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6月17、18日

13

一级注册计量师

14

土地登记代理人

15

会计(中级、高级)

9月9、10日

16

一级建造师(10个专业)

9月16、17日

17

注册测绘师

18

价格鉴证师(收尾考试)

19

通信(初级、中级)

9月23日

20

注册设备监理师

9月23、24日

21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22

勘察设计行业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9月23、24日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5个专业)

注册电气工程师(2个专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个专业)

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一级

二级

9月24日

23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4、15日

24

拍卖师(纸笔作答)

25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26

出版(初级、中级)

10月15日

27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10月21、22日

28

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

29

矿业权评估师

30

注册城市规划师

31

审计(初级、中级、高级)

10月22日

32

统计(初级、中级、高级)

33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10月28、29日

34

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

35

注册安全工程师

36

经济(中级)

11月4日

37

经济(初级)

11月5日

38

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11月4、5日

39

资产评估师

40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11月11、12日

41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42

税务师

43

拍卖师(实际操作)

11月18、19日

44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各地自行确定

篇3:注册安全工程师新政策

注册安全工程师新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已于3月1日施行。为切实贯彻执行《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监机构和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贯彻落实《管理规定》对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引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按规定配备和使用注册安全工程师,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把《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按照《管理规定》的规定,203月1日之后注册的人员,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颁发执业证和执业印章,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机构和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大纲组织开展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施行以前注册的人员,取得的注册证在注册有效期内继续使用,期满延续注册时再换发执业证;执业印章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补发;接受继续教育学时,不做统一要求。

三、依据《行政许可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收费项目未经许可之前,不得向申请人收取注册费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注册审批、颁发执业证和执业印章所需费用,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预算;有关部门和省级安全监管局注册初审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解决。

四、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机构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安排人员负责,完善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注册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切实加强对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培训司反馈。涉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和继续教育服务咨询等可直接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联系电话: 010-64937467(注册),64898716(继续教育),64897067(传真)。

附件1.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提交资料及办理程序

一、提交材料

(一)初始注册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4.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

(二)延续注册

1.延续注册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4.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5.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6.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

(三)变更注册

1.变更注册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

3.与原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到期或者解聘证明;4.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5.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

(四)补办执业证或执业印章

1.补办申请表及书面说明;

2.损坏的执业证、执业印章残件, 或者在所在地省级主要报纸刊登执业证、执业印章遗失声明原件;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

二、办理程序

(一)注册程序

1.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聘用单位同意后,由本人或聘用单位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级、部门注册机构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可的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有关中央企业)。

2.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受理申请材料后,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申请注册人员汇总表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安全监管总局。

有关中央企业对本企业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将申请注册人员汇总表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安全监管总局。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自收到初审材料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作出书面决定。准予注册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公众媒体上予以公告,颁发执业证和执业印章;不予注册的,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二)执业证或执业印章补办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聘用单位证实。

2.省级、部门注册机构或有关中央企业审核。

3.安全监管总局复核、补办。

篇4: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条件

20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条件

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在底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两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9号)文件精神,自起,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年年底。

【报名时间】

各省市、地区2017年安全工程师报名工作预计将于5.6月份陆续进行。

【考试时间】

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8-29日;安全工程师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考试时间为2.5小时。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10月28日 9∶00―11∶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10月28日 14:00-16:30安全生产技术10月29日 9∶00―11∶30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10月29日 14:00-16:30

【考试科目、题型】

考试科目分为四科,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所有科目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全部通过方可注册。

考试科目题型题量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单选70题,多选15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单选70题,多选15题安全生产技术

必作:单选60道,多选15道

选作:任选一组,单选10道/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题:5道

篇5:注册安全工程师政策

【注册程序】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6月1日开始受理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申请。

凡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考核认定合格,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将申请材料报送至部门、省级注册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将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4.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序号,若在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则应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注册条件:

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认定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需注册登记的人员,可向《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程序:

1.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登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填写信息并上报,下载初始注册申请表;

2.经聘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将初始注册申请表和上述需提交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

3.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收到初始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原件及其他注册材料原件认真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4.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初审合格人员的初始注册申请表和汇总表上加盖本机构的公章后,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注册材料上报至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终审,终审合格后予以注册,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对不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未通过初审的原因。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申请复议。

【注册依据】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7〕44号),经各单位组织申报,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初审,国家注册机构审核合格,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条件的人员注册。同时发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有异议,应当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书面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反映。

【申请延期】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自准予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满30日前,按程序提出申请。注册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注册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执业证;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

(四)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

(五)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按程序提出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执业证;

(三)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合同到期或解聘证明(复印件);

(四)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期间不得执业。

【考试建议】

由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科目安排为四科: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其中后三科安排的比较合理,但是安全生产技术这一科目比较杂,没有系统化。由于安全工程师是按矿山、危化、建筑施工、交通、电力、通用几个专业注册的,所以建议将安全生产技术这一门分解为矿山、危化、建筑施工、交通、电力、通用安全技术,考生可以从这几个专业中选择一个。而且分解后的安全生产技术可以深化、系统化、专业化,真真正正成为一门技术,而不像之前的只是一个大杂烩且没有深化。

另外,由于人事部和劳动部合并了,劳动部之前推行的国家职业资格“安全评价师”(即采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与手段,对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存在的风险进行安全评价的人员),和人事部、安监局推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有异曲同工之处,为了加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含金量和权威度、实用性,建议将安全评价师的知识以增加一门“安全评价”的形式嫁接到注册安全工程师中,让此“二师”合并。

篇6:注册安全工程师政策

注册安全工程师【最新政策】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请按照《20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2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真正做到科学考试、公平考试、安全考试、规范考试。

3国务院已取消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20度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截至合格科目成绩仍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结束后,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人员,按照《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颁发原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可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取得的资格可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月25日

延伸阅读: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两部门共同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各地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三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的第三季度。

第四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第五条 符合《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六条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第七条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第八条 参加考试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报名时,各地人事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核发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关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管理的单位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九条 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第十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写、出版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名义编写、出版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

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培训工作的机构,应当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

第十二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工作和参加考试,应当严格执行考试回避制度。

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十三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及有关项目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价格行政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 考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和制度,切实做好试卷的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第十五条 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和考场纪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考试有关规定者,要依法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篇7:注册安全工程师新政策

注册安全工程师新政策

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年底。

【免考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报名费用】

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费用应以各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报名流程】

须由本人先在当地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提交报名,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然后按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在网站上交报名费。在考试之前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核发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关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中央管理的单位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

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一般应于考前半个月或考前一周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或领取)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确认点联系。

【成绩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合格标准】

安全工程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专业名称科目名称试卷满分合格标准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100分60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岗位职责】

一、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

二、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

三、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

四、选用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六、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七、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有关2017注册安全工程师新政策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最新政策

2.注册安全工程师新政策2017

3.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新政策

4.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最新消息

5.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

6.注册安全工程师新政策

7.2017年还会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么

8.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怎么考

9.2017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10.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试题及答案

篇8: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职责范本

1、负责公司安全服务项目的实施,包括安全扫描、安全巡检、安全审计等工作;

2、项目中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资料的编写;

3、服务项目中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安全加固;

4、在出现网络攻击或安全事件时,提供紧急响应服务,帮助用户恢复系统及调查取证。

篇9: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职责范本

1、负责信息安全防护体系的规划、设计相关工作;

2、负责重点项目前期规划和总体设计及相关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制定工作,参与项目投标;

3、负责带领团队开展信息安全咨询服务;

4、负责对用户的短期培训和讲座;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负责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并持续跟踪管理;

7、负责安全事件的实时响应、处理及调查取证;

8、对信息安全中心销售业务的技术支持及方案对接。

篇10: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职责范本

1. 参与新安全漏洞研究、挖掘、验证。

2. 参与最新渗透测试攻防技术技术学习、研究。

3. 参与公司安全服务类项目的实施与交付。

篇11: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职责范本

1、按照OHSAS18001和ISO14001体系要求完善体系建设和监督体系运行。

2、安全事故管理,组织事故调查及追踪事故改善落实,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水平排查,事故档案管理。

3、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现场有害因素监测组织与实施,个人防护用品的评估选型、使用监督及防护设施正常使用情况监督。

4、三级安全教育与定期再教育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5、其它安全有关的事项,服从领导安排。

篇12: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职责范本

1、负责公司项目所在辖区学校的安全检查工作;

2、协助领导完成所在辖区内的相关工作;

3、公司交待的其他工作。

篇13: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职责范本

1、信息网络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测评的实施;

2、参与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以及信息安全测评类项目;

3、愿意从事信息安全相关工作,并具有钻研精神;

4、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性格开朗,善于沟通,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

5、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思维能力、信息收集及分析能力、文档撰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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