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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施工队安全协议书

cxd198611

【简介】感谢网友“cxd198611”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力施工队安全协议书(共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电力施工队安全协议书

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于20xx年01月04日与乙方签订了濮阳市创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合同(协议),经甲方审查,具备安全生产施工作业条件,为了保证乙方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甲方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运行,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施工项目名称:

钢结构制造与防腐施工

二、作业起止时间:

20xx.01.04

三、双方责任:

甲方:

1、负责审查乙方队伍安全作业证,负责对乙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教育。

2、负责审查乙方施工作业安全组织措施。

3、有权制止乙方不符和安全作业规定的作业行为,在甲方日常安全环境、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章、违规行为,则有权下发罚款通知单,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施工队伍在施工现场发生事故,组织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处理事故现场,尽快恢复生产。

乙方:

1、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甲方HSE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

2、施工队伍作业应明确安全工作负责人,并向甲方提供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3、施工队伍在作业前应按甲方规定,办理安全协议书等有关手续。

4、施工作业队伍在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应向甲方安全部门立即汇报并提供书面的事故报告,写明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及发生事故后采取的防范措施,经甲方安全等有关部门认可后,方可继续作业。

5、进入施工作业区,应向甲方安全部门交纳人民币1000-5000元现金,或者按照工程合同款的1%作为安全押金,作为安全施工作业风险抵押金,在施工过程中如果能遵守甲方安全环境管理规定,能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不发生事故,施工结束经甲方安全部门负责人在安全协议书上签字认可后,全部退还安全施工作业保证金,如果在甲方日常安全环境、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章、违规行为,罚款金额从乙方交的保证金里面直接扣除。

6、施工作业队伍在作业中造成乙方员工人身伤亡事故及甲方的人身伤亡和损坏设备事故,乙方负责全面责任,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部扣除,并赔偿因事故造成双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7、因违章造成的设备、工具、电路等物品损坏,乙方负责进行赔款。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现场安全工作负责人:

六、现场安全工作监护人:

七、乙方在签订《外部施工队伍安全协议书》之前,应向甲方提供如下材料:

1、劳动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号

2、作业人员人数及持证上岗情况;

3、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

八、附则

本安全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2:电力施工队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作业环境;对乙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负责对乙方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审查,从施工安全管理上对乙方进行指导。

3、依据《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及其它安全规定、制度对乙方施工过程及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4、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反安全规定、制度的行为,并依据《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现场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全部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承担因事故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4、乙方施工过程中要制定切实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设施及地下设备设施的安全,因违章操作而造成上述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发生事故的处理

1、在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并将事故情况抄送甲方备案。

2、乙方在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甲方有关安全规定、制度,而发生事故或自身伤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若造成甲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要承担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甲方:乙方(章):

负责人(或代表):(签字)负责人:(签字)

日期:日期:

篇3:施工队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于20xx年01月04日与乙方签订了濮阳市创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合同(协议),经甲方审查,具备安全生产施工作业条件,为了保证乙方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甲方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运行,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施工项目名称:

钢结构制造与防腐施工

二、双方责任:

甲方:

1、负责审查乙方队伍安全作业证,负责对乙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教育。

2、负责审查乙方施工作业安全组织措施。

3、有权制止乙方不符和安全作业规定的作业行为,在甲方日常安全环境、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章、违规行为,则有权下发罚款通知单,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施工队伍在施工现场发生事故,组织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处理事故现场,尽快恢复生产。

乙方:

1、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甲方HSE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

2、施工队伍作业应明确安全工作负责人,并向甲方提供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3、施工队伍在作业前应按甲方规定,办理安全协议书等有关手续。

4、施工作业队伍在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应向甲方安全部门立即汇报并提供书面的事故报告,写明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及发生事故后采取的防范措施,经甲方安全等有关部门认可后,方可继续作业。

5、进入施工作业区,应向甲方安全部门交纳人民币1000—5000元现金,或者按照工程合同款的1%作为安全押金,作为安全施工作业风险抵押金,在施工过程中如果能遵守甲方安全环境管理规定,能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不发生事故,施工结束经甲方安全部门负责人在安全协议书上签字认可后,全部退还安全施工作业保证金,如果在甲方日常安全环境、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章、违规行为,罚款金额从乙方交的保证金里面直接扣除。

6、施工作业队伍在作业中造成乙方员工人身伤亡事故及甲方的'人身伤亡和损坏设备事故,乙方负责全面责任,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部扣除,并赔偿因事故造成双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7、因违章造成的设备、工具、电路等物品损坏,乙方负责进行赔款。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篇4:电力安全协议书

电力安全协议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工程安全施工,保障施工人员安全,明确双方责任;依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经双方协商特拟定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在签定工程承包合同后,工作中应该相互支持、相互关照、相互信赖,以便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甲、乙双方在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程、规章制度,同时按照已签定的协议各自履行其职责、权利。

二、甲方职责:

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工程发包有关要求;并负责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现场带电部位及有关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交底,明确施工范围。

3.甲方提供给乙方相关设备的图纸,以利于安全施工。

4.开工前甲方组织乙方全体人员进行体检和安全教育及考试,凡增补调换人员、更换工种亦必须及时进行体检和安全教育及考试, 经体检和考试合格后方能工作。

5.甲方派人经常性地监督检查乙方在施工中安全及质量工作情况和施工中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对检查情况做好书面记录,并对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发出书面通知书,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危及人身安全的,立即停止施工。

三、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电力行业颁布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在施工期内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2‰。

2.项目开工前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方案、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3.乙方的现场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负全责。施工中,乙方必须对所负责的施工区域派第一安全监护人,即专职安全员。乙方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佩戴明显的袖标。乙方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和施工安全需要划分班(组),班(组)名单应报甲方安监部门备案,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兼职安全员。

4.如乙方使用未经体检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的,甲方发现后将对乙方处以200元/人次罚款。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应及时将其名单及证件报甲方办公室备案。

5.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为单位施工人员配备应有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如由甲方配备的(如劳保服装、安全帽、安全带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篇5:电力安全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确保双方现场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经双方商定,就工程(含技改、故障抢修)中的安全管理责任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审查乙方的施工等级资质,负责审查乙方工作负责人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资格。

2、明确指定专人负责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负责向乙方工作负责人进行工程情况交底,交待现场工作内容、作业区域、停电范围、一般安全措施和危险点告知。

3、对工作票负签发责任

4、负责审查乙方制定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对安全和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审查乙方报送的竣工资料是否正确齐全。

6、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每项工程款的5%作为安全保证金,乙方在一年内没有出现任何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一年后归还。

7、有权制止乙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不安全行为,督促其及时改正,必要时可终止其工作。对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有权按规定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直至诉诸法律。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和施工等级资质证明,确保与承接工程所需的资质相符,提供所有工作人员施工必要的技术等级和安全资格证明以及缴纳保险证明,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负责制定工程施工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正确安全的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技术质量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工程特点和施工安全措施,督促、监督工作

人员遵守甲方有关规程、规定与规章。

4、负责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对工作票的会签和施工安全措施票的签字负责,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的选派和工作人员资格负责。

5、负责对施工工作积极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负责,对成的工程质量和作业环境保护负责,保证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整洁。

6、保证施工机械、起重、运输,防护设施,安全工器具等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数量和质量,保证使用前的例行检查和定期校验。杜绝使用劣质和未经试验的产品。

7、整个施工期间,自觉按照《施工现场规范图册》的相关归个进行现场围挡、标识及规范化作业。

8、自觉接受甲方检查和监督,对被查出与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直至甲方验收审核通过方可继续施工。

9、乙方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要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杜绝各类不安全的作业行为。因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工作失误或安全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条 本协议为年度安全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未签订本安全协议的乙方,不得承接甲方工程。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监部门持一份备案。

第五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若有条款与上级颁发的文件精神不符,则应服从上级文件款,不再重新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安全员: 安全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电力安全施工协议书

主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根据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昌吉市高新区工业园

工程内容及范围:承包方承建的安装工程中所有劳务

开工日期:20xx年6月28号(以批准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20xx年8月 28号

第二条 安全目标:消灭重大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承担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进行审核,将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区域设施、设备等情况对乙方进行全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报甲方备案。对乙方在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所制订的施工安全措施,甲方应审查并督促实施。

3、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检查与协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施工中发生的甲方事故,由甲方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承担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员过失,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一切人为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不应为此增加甲方费用或延迟施工进度。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承包工程劳务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

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临时用电规范》、《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登高﹑动火﹑破土﹑下罐(坑)﹑起重等有关安全施工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具、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同时乙方指派_ 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监护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件时,必须指定专门监护人,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核、许可后监督实施。

6、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经过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

8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并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9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反馈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同时,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调查处理,并由乙方归口统计上报。

13、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对由于第三者原因所造成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责任事故,由所牵涉到的一方自行解决。

对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于乙方应预料到、或已预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方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 8 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七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乙方在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应当交付给甲方 5000元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未发生人身伤害、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扣除相应比例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每人次扣款100-200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规定,造成施工安全事故,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 1000 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或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 100 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但尚未造成后果,乙方按 100 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未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 100 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 50000 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登高必须系安全带,下罐必须用36伏以下安全照明,现场有易燃物动火必须开动火票,违章每次承担1000元违约责任。

2、同一人二次违章,逐次加倍处罚。

3、实行定置化管理,保证消防通道,文明施工。

第十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同意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xx年5月28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安全责任有效期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期满之日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二 份。

第十一条 以下 1-7 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施工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签订时间:

篇7:牵引供电及电力施工安全协议书

牵引供电及电力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郑州铁路局洛阳供电段

乙方: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许禹地方铁路改建工程Ⅲ标项目经理部

根据乙方20xx年1月7日与郑州铁路局工程管理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合同编号:郑工管外施合【20xx】02号)乙方承建许禹地方铁路改建工程Ⅲ标段工程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营业线铁路交通安全,根据《铁路法》、《合同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郑州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健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调达成以下协议:

一、施工内容:许禹地方铁路改建工程,土建工程Ⅲ标段苏桥特大桥53、54、55跨施工相关内容。

二、施工地段: 苏桥特大桥53—55跨京广线

三、施工期限: 20xx年 月日至 月 日

四、安全防范内容:施工期间行车、设备及人身安全

五、乙方应付责任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要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时间组织施工,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订确保铁路交通安全的`应急措施。

2.乙方须在施工前一天通知甲方。

3.乙方应派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和设专职安全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证明有效期的上岗证书和附有照片的上岗牌,同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因乙方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铁路交通安全,构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施工前及结束后人员和机具距带电体保持两米以上安全距离。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应付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施工负全面监督责任,在施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影响铁路交通安全隐患,要通知乙方立即整改,危及铁路交通安全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2.甲方实施行车安全监督制度,在有可能影响甲方电力设备及牵引供电设备安全地段,甲方应派技术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监护人员担任安全监督检察员。

3.甲方未履行安全协议、安全监督失职,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而影响铁路交通安全构成事故,除依法追究肇事者责任外,同时要追究甲方责任。

4.甲方应提前作好施工范围内的设备调查工作,并向施工现场负责人指明施工防护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

5、由甲方负责办理停电手续,确认停电后通知乙方施工,施工结束乙方撤离至安全地带后通知甲方销记。甲方在乙方要点施工中做好登、销记等配合工作。乙方严格作业时间,不得晚销令。

七、结合部安全管理

1.双方要加强结合部(分界点)设备的检查工作,施工范围以外的铁路技术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由甲方负责,因施工影响铁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由乙方负责,凡乙方发现甲方运行技术设备异常,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甲方不得延误。当危及铁路交通安全的问题来不及通知时,乙方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证行车安全。

2.凡属影响铁路技术设备正常使用危及铁路交通安全,乙方未通知甲方,应急处理不当造成的问题和事故列乙方责任,凡属乙方已通知甲方,甲方未及时处理造成的问题和事故,列甲方责任。

3.因乙方设备故障,影响甲方设备破坏而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4.乙方对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检察员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必须立即整改。否则,甲方安全监督员有权立即停止乙方施工。

5.施工中涉及水利、电力、公路等其它方面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八、本协议一式6份,双方各执1份,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2份,转施工工程队及设备管理单位施工所在地车间各1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篇8:采油厂10KV电力线路架设安全协议书

采油厂10KV电力线路架设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乙方承包采油厂10KV电力线路架设工程,为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以便造成双方不必要的损失,现双方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乙方与甲方达成如下协议: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施工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登高架设作业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5、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6、乙方对本线路的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乙方应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线路通电后的安全,以质量不过关而造成用电过程中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应由乙方负责。

双方约定:线路交工一年内为质量保修期。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20xx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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