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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执法大检查工作简报

Vivian八月

【简介】感谢网友“Vivian八月”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社区矫正执法大检查工作简报(共12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社区矫正执法大检查工作简报

为提高莱阳市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全面提升辖区内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水平,莱阳市司法局由分管副局长王丽萍同志带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自12月26日起,赴全市18个镇街司法所开展年终社区矫正执法大检查活动。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各司法所负责人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汇报,随后查阅了社区服刑人员花名册和刑满释放人员花名册,详细检查了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学习、公益劳动、个别谈话教育、季度考核、分类管理和请销假等日常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通过现场对部分社区矫正人员点验、训诫、提问,核实工作台帐和档案资料,查看司法行政业务网上记录等方式对各司法所一年来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核对,对发现的业务问题,及时反馈并加以指导完善,对发现的执法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提高了社区矫正执行效果,强化了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极大提升了该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篇2:社区矫正执法大检查工作简报

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到位,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有效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近日,长治市司法局组成社区矫正执法检查组,对全市13个县(市、区)司法局及24个乡镇司法所进行了为期10天的执法大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一是“核名单”,对各司法所在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集中点名训诫,除未成年的社区服刑人员、重病人员和已请假人员外,其他社区服刑人员均携带身份证按时到司法所集中接受点名训诫,确保了此次集中点名训诫活动的客观、真实,有效;二是“查台账”,抽查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工作档案、台账资料,检查是否存在档案缺失情况;三是“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县区司法局及乡镇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汇报;四是“评执法”,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各县区是否按照部、省、市司法行政机关法规文件规范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有无脱管、漏管及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不规范等情况。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向各司法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能当场改正的立即纠正,不能及时改正的要求7天内整改完毕,并要求各检查单位将整改情况7日内报市局矫正科。通过此次执法检查,进一步掌握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详细情况,对各县区在社区矫正工作上的创新和尝试也有了新的了解,为下一步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提供了依据。

每到一个县区,检查组都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好好服刑,在服刑的同时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真正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改正,重新做人。同时,再三叮嘱当地负责人,一定要重视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工作,发现任何情况都不可大意,要时刻关注服刑人员的服刑情况和生活情况,对有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要积极给予帮助,保证社区矫正工作有序进行。据了解,该局将与相关单位不定期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篇3:社区矫正执法大检查工作简报

为落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推动会精神,确保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开展。日前,河西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活动为期二周,区司法局矫正科干警分为四组,对全区13个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区司法局依据《司法所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教育工作规范》要求,细化执法检查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工作制定《河西区社区矫正工作检查标准》,将检查工作细化为14大项42小项,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制度建设、社区矫正小组工作情况、首次谈话教育情况、入矫解矫程序、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及信息化工作等情况,以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司法所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将检查中排查出来的`问题,现场予以纠正,要求各司法所严格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天津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司法所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教育工作规范》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做到档案资料规范,入矫、解矫手续齐全,“面部+指纹”考勤系统使用规范,《手机定位日常检查记录》填写规范,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区司法局专门针对检查活动开展了评议工作,对各司法所在日常工作中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交流。下一步,区司法局将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工作,责令各司法所限期整改,并联合区检察院,将此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定期对司法所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保障和促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篇4:社区矫正工作简报

目前,区政协副主席杨如枫带领政协委员深入海明街道办事处丹顶鹤社区,就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丹顶鹤社区实地查看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并查阅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等相关资料,详细听取区司法局及海明司法所相关工作人员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就社区矫正工作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并表示,将积极反馈此次调研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十三五”期间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目标及对策、措施,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就进一步推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调研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各部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各部门应积极协调配合司法所工作,强化硬件设施建设,积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实行人文关怀,切实帮助矫正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篇5:社区矫正工作简报

今年以来,九原区在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工作中,注重从“闻其声”、“见其人”、“慰其心”三个方面发力,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规范每周汇报,能“闻其声”。

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必须通过电话汇报每周的思想、行为动态、遵纪守法及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和纪律情况,对未按时汇报的社区服刑人员通过电话了解情况,督促其到司法所当面接受批评教育,强化其接受监管意识。

强化每月报到,定期走访,能“见其人”。

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每月按规定时间到司法所报到,进行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方面的集中学习教育,对社区服刑人员逐个进行谈话,掌握其近期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不按时报到的提出警告。

在节假日等重要的时间节点通过发短信、微信等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友情提醒”,警示其遵纪守法,遵守社区矫正规定。

与此同时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逐个进行走访摸排,重点排查和掌控外地户籍人员、外向型就业和流动性大的.对象。

实行分类管理,落实帮扶措施,能“慰其心”。

根据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再犯罪风险较高、监管比较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安装了定位手环,每日进行网上巡查。

对家庭无人就业且生活没有来源、经济困难、子女失学辍学的社区服刑人员,符合低保条件的帮助落实低保救助,对新入矫和家庭重大变故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释放内心的压力,主动接受教育管理。

篇6:社区矫正工作简报

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简报

简报一:

目前,区政协副主席杨如枫带领政协委员深入海明街道办事处丹顶鹤社区,就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丹顶鹤社区实地查看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并查阅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等相关资料,详细听取区司法局及海明司法所相关工作人员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就社区矫正工作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并表示,将积极反馈此次调研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十三五”期间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目标及对策、措施,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就进一步推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调研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各部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各部门应积极协调配合司法所工作,强化硬件设施建设,积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实行人文关怀,切实帮助矫正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简报二:

上高县南港镇司法所采取三项措施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工作,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动态监控水平。

该所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力度,熟悉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牢牢把握监管安全的主动权。与此同进,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监督。加强社区矫正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录入及时有效,并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每周电话汇报当周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严格请销假制度,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此外,该所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入户走访。走访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工作、家庭情况,询问他们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并认真听取其家人反馈。

简报三:

今年以来,九原区在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工作中,注重从“闻其声”、“见其人”、“慰其心”三个方面发力,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规范每周汇报,能“闻其声”。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必须通过电话汇报每周的思想、行为动态、遵纪守法及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和纪律情况,对未按时汇报的社区服刑人员通过电话了解情况,督促其到司法所当面接受批评教育,强化其接受监管意识。

强化每月报到,定期走访,能“见其人”。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每月按规定时间到司法所报到,进行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方面的集中学习教育,对社区服刑人员逐个进行谈话,掌握其近期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不按时报到的提出警告。在节假日等重要的时间节点通过发短信、微信等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友情提醒”,警示其遵纪守法,遵守社区矫正规定。与此同时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逐个进行走访摸排,重点排查和掌控外地户籍人员、外向型就业和流动性大的对象。

实行分类管理,落实帮扶措施,能“慰其心”。根据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再犯罪风险较高、监管比较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安装了定位手环,每日进行网上巡查。对家庭无人就业且生活没有来源、经济困难、子女失学辍学的社区服刑人员,符合低保条件的帮助落实低保救助,对新入矫和家庭重大变故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释放内心的压力,主动接受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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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区20xx年上半年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的工作质量,我所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所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就不断探索适合社区矫正人员的新方法,截至目前,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7人,累计解除18人,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期间无再犯罪现象。目前在矫19人,其中缓刑16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假释1人。我所截止目前为止暂无脱管漏虚管现象。

二、我所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信息表、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材料,形成一套完整的基础性台账。

三、每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是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改变他们的思想观念,矫正他们的不良行为的一种有效方式,因此我所每月都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八个小时的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确保他们在思想上、行为上进行改造。

四、针对不同的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在掌握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改造表现下,将矫正对象分为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级别进行管理。对重点管理对象提高警惕,及时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其生活行迹,加强管理监督。对非重点管理对象,只要适时的报告其生活情况,定时参加公益活动,按时报到。

五、我所目前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不足,为了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水平,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会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的规范化。档案的建立应将矫正工作中监督、管理、教育等各方面情况记录在案,突出每各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和工作上的表现,同时,尽量避免重复记录的情况发生,做到档案简洁,内容充分。

2、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走访。为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信息,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和平时的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帮助他们认识自己还是罪犯,要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3、加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对矫正对象实行检查是否做笔记的方法,检查矫正对象是否有认真进行学习,必须在思想上深刻的认识。

篇8: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更好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达到强化责任需要。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根据县综治办的要求,我乡认真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脱管人员、涉嫌重新犯罪和重新犯罪案件进行自查工作,认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监管。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管理。加大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力度,是规避治安风险、降低矫正对象再犯罪率的有效手段。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采取“多方协作、联合布控、周闻其声,月见其人”的办法,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措施

加大对走访工作的人员投入,努力构建以司法所为领导,村委会、社区矫正工作小组为参与主体的联合矫正工作机制,加强同各级单位的联系,做到信息畅通、行动一致,拓宽同矫正对象的联系渠道,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积极寻找同矫正对象进行思想交流的机会和平台,通过电话、当面、汇报等相结合的方式详细掌握矫正对象动态,方便对矫正对象进行得当的思想教育。同时,密切监督,严防死守,避免因信息反馈不及时而引发的矫正对象再犯罪情况。在矫正工作中,我们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原则,以真情感动矫正对象,以此搭建相互信任的.桥梁,大大的增强了矫正成功率。

通过宣传发动,组织了社区、配合公安派出所、综治部门为主的工作机构,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了解矫正对象最新工作情况、生活情况和思想状况,掌握他们的改造效果和改造中存在着的问题。二是通过自查自纠,严格社区矫正工作要求,查找矫正执行期间矫正工作存在的不足。三是针对以上不足,切实整改,通过开展活动提高矫正工作水平和矫正质量。

篇9: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20xx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健全和完善了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在有条不紊中稳步推进。现将我县社区矫正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社区工作开展,健全领导机制。

20xx年我县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建立、健全了县、乡两级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逐步健全,目前我县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9人,占社区矫正人员的比例为15%。我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乡镇覆盖面已达100%,符合条件的社会服刑人员接收率达到100%。截止今年9月,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81人,解除122人,在册人数为59人。

二、社区矫正活动手续健全,程序完善。

通过制定档案管理规定,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卷的要求建立社区矫正人员执法手续、档案,每个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活动(法制和思想教育、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走访、公益劳动等)载入矫正对象个人档案并录入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系统和全国社区矫正系统,加强对司法所录入信息进行不定期抽查。法院、公安、监狱等部门做到按时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办理交接手续,社区矫正人员10日内按时报到率99%。严格按照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衔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衔接工作。

三、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执法规范。

我县严格按《四川省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办法》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全县累计开展委托调查评估31人。我县建立了分类分级管理、风险评估制度,加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宣告、建立矫正小组,每月开展“8小时”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开展居住地变更、奖罚,按时办理解除手续等执法管理活动,确保不脱管、不失控,无重新违法犯罪。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在执法管理活动中,监管人员无打骂体罚虐待、吃拿卡要、乱收费、弄虚作假或滥用职权、违规办理等问题发生。

四、创新管理,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

一是社区矫正监管人防和技防相结合。8月,我县全面启动社区矫正人员GPS跟踪定位系统,实现社区矫正监管步入网络化信息化管理轨道。二是建立长效考核新机制。自20xx年起,每半年,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组成联合执法考核组,深入基层司法所对矫正对象开展半年、年终考核。三是建立检矫、法矫、公矫对接的新模式。公、检、法、司四家单位不定期召开联席会,在矫正人员、制度、信息、管理上进行对接,实现全县范围内全部矫正对象无缝接收管理。

五、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我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通过规范社区矫正监管制度,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同时,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截止目前,全县社区矫正人员无漏管、无脱管,无重新犯罪。

篇10:社区矫正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近日,富川瑶族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人民检察院和县司法局组成工作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四季度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查,强化严肃执法意识,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

1月16日上午,莲山司法所管辖的全体社区矫正人员按规定接受了检查。检查组通过档案抽查、工作汇报、集中教育等方式,了解了现阶段社区矫正开展情况。通过检查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和GPS手机定位抽查社区矫正人员档案,详细了解了社区矫正人员在定期报到、学习劳动、思想汇报、请(销)假、变更居住地和奖惩等方面的情况。

同时,检查组还随机抽查了部分社区矫正人员,详细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思想状态和活动情况,侧面了解司法所在日常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工作中是否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违规违纪等现象。

检查组要求,司法所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严肃刑罚执行,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查漏补缺、限期整改,确保社区矫正制度落实到位,杜绝出现脱管、漏管和失控事情发生。

经核实,莲山司法所共接受社区矫正人员30人,目前在矫人员19名,没有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篇11:社区矫正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社会矫正工作的有效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连日来,大理州委政法委组成执法检查组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检查组通过到鹤庆县、剑川县、洱源县、漾濞县的司法局、乡镇司法所、社区一线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查看痕迹资料、实地走访矫正对象等方式,深入调查了解全州社区矫正工作。

近年来,大理州社区矫正工作以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为目标,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为中心,以规范管理工作为主线,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活动更加规范、部门衔接更加紧密、基层基础更加扎实,矫正质量明显提高。截至目前,大理州建设完成11县市社区矫正综合矫治场所建设和宾川“两类”人员帮教基地建设,建成9个社区矫正心理矫正室和12县市远程探视系统。 在12县市司法局推行组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中队工作,建成州、县市、乡镇、村组“四级”无缝化监管网络,形成州、县市社区矫正指挥控制中心(室)和基层司法所信息监管平台三级社区矫正信息监管体系,实现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信息的动态化管理,社区矫正对象信息100%录入,重点对象100%纳入定位监管,全州建成安置帮教基地“云岭阳光驿站”17个。

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针对存在的短板,检查组要求,各县市党委、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在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物质装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落实。各县市司法行政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执行。司法部门要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真正把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回归社会、服务社会;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州、县市人大政协要积极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督察或协商,要完善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州、县市司法行政部门要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司法所开展督促检查。各县市要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应急预案、方案,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州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指导各县市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档案,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部门指挥控制中心建设;完善保障机制,提升监督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罪犯奖惩审核委员会和县市调查评估评审委员会,推进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抓实社区矫正服务基地建设,将服务基地建在敬老院等场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与公益性活动,各县市政府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投入,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实际情况逐年增加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党委政府应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配齐县市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合理配置部分公益性岗位,充实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力量。建立一支适应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的志愿者队伍,切实发挥志愿者的作用。

篇12:社区矫正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日前,湖南省麻阳县检察院联合司法部门深入各大乡镇,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项大检察活动。

该院副检察长带领检察人员对高村镇、板栗树等乡镇派出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监督检察,深入当地派出所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各乡镇的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翻阅查看了矫正对象档案及管理台帐,详细询问了部分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工作、生活情况,重点排查监外执行罪犯中存在的脱管、漏管情况。

针对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副检察长提出了三大整改建议,即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实现“定期学习、定期汇报、定期公益”,确保行为和心理双重矫正;进一步明确服刑期纪律规定,实现“严要求、严落实、严保障”,确保规范自身言行举止;进一步体现司法关心关爱,实现“勤走访、勤慰问、勤帮教”,确保精准帮扶困难服刑人员。

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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