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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组织学论文

克社璧a

【简介】感谢网友“克社璧a”参与投稿,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行政组织学论文(共13篇),供大家阅读参考,也相信能帮助到您。

篇1:行政组织学论文

行政组织学论文

【摘要】

现代公共行政强调对公正和社会公平的追求,认为实现正义和社会公平恰恰是公共行政的根本目的。结合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新公共行政学的社会公平理论有着更为重要的社会现实价值。对我国政府管理的改革和执政能力的建设有着深刻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新公共行政 社会公平政府 启示

一、浅析对于社会公平的理解

从学科定义的角度看,社会公平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重要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公平包含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其他生活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分配公平。公平是维护社会群体团结的黏合剂,不公平感会加剧社会的不信任,可以预料,不公平会导致政体合法性的下降。公共行政的“公共性”决定了它的公正性和正义性。现代社会要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是要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的协调,使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在公共行政中发扬公平正义的精神。

二、“新公共行政”之社会公平理论解读

以弗雷德里克森为代表的新公共行政学理论,发展了社会公平理论,认为经济和效率不是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核心价值应是社会公平,主张将“效率至上”转为“公平至上”;强调公共行政组织变革的终极目标是建立民生行政之模型,强调公共行政的顾客导向。 学派对威尔逊以来的“政治—行政”二分法的观点进行了批评与唾弃。他们认为,建立在这种二分法基础之上的研究局限在一个非常狭窄的领域-——执行政策上,把研究重点放在了政府机关预算、人事、编制等内部事务以及大量其他的所谓“中性”问题上,相反却很少重视与社会、政治密切相关的政策制定与政策分析等问题的研究,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问题、处理社会危机的需要。

他们的基本思想是,要以社会公平作为核心的价值,建构一种入世的、改革的、具有广泛民主的新公共行政学,其主要观点是:

1、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是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新公共行政学认为,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注重公共服务管理的效率、经济和协调性,它的焦点在于高层管理和重要职能部门的管理,以至于有效的、经济的和协调性经常以社会公平为代价,而实现社会公平恰恰是新公共行政的基本目标,因此要在公共行政学的经典目标和理论基础中增加社会公平一项,并以此为核心重塑现代公共行政的价值体系。总之,倡导公共行政的社会公平是要推动政治权力以及经济福利转向社会中那些缺乏政治、经济资源支持,处于劣势境地的人们。” 据此,新公共行政学提出自己的目标:现代公共行政必须考察政府提供的服务是否促进社会公平,效率必须以公平的社会服务为前提、为代价。

2、以社会公平为核心,致力于突破传统公共行政学以政治与行政两分法为基础的思维框架。新公共行政学拒绝“政治中立”的观点,认为行政系统游离于政策制定之外的状况根本不存在。行政人员既从事行政执行,也从事政策制定,“行政管理者不是中性的。应责成他们承担责任,把出色的管理和社会公平作为社会准则、需要完成的事情或者基本原理。”

对行政人员的决策地位的认识采取积极态度,有助于提高行政机关及其人员的自觉意识,即除在执行政策中尽职尽责外,更以主动的态度设计政策议程,并使用裁量权发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

3、主张民主行政。新公共行政学认为,民主行政的核心在于尊重人民主权和意愿,实现社会正义和社会公平,反对滥用权力和行政无能。民主行政要求公众需要是行政系统运转的轴心,即公众的权利或利益应高于政府自身的利益扩张和利益满足。他们期待着公共行政发展进入到一个全新的领域,即建立民主行政的模型,并主张通过行政改革使民主行政得以实现。

新公共行政学的理论主张对公共行政学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尤其是关于公共行政的价值观、道德观和关注现实政策的主张,一直是当代公共行政的中心议题。

三、当代中国社会公平现状分析

从当代中国现状来看,由于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

首先,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差距在逐步扩大。有学者认为现代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城乡居民之间的二元经济结构矛盾,城乡差距已经成为中国发展面临的一大挑战,也是中国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和促进社会进步的最大的体制性障碍。尽管农民人口最多,但却是最大的弱势群体,受到社会其他阶层的`歧视,突出表现为机会不均等,待遇不公正,社会地位低下。其次,由于原有基础和主客观条件不同,我国地区发展差距也在逐年扩大。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地区发展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是“一个中国,四个世界”,不仅表现为人均收入或人均GDP差异大,而且还表现为其他经济、社会指标差异甚大。从各地区看,第一世界是上海、北京,占总人口的2.17%,相当于世界的高收入国家;第二世界是天津、浙江、广东、福建、江苏、辽宁,占总人口的21.8%,相当于世界上中等收入国家水平;第三世界像山东等地区,相当于世界下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占总人口的21.76%;第四世界大部分是中西部地区,占总人口的50.57%。还有,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也不健全,在许多方面存在着不公正现象,等等。尽管改革开放不到三十年,全国人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由此现状来看,我们的政府还任重而道远。

四、社会公平理论对改善我国现状的启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法治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了许多新思想,采取了许多新举措,取得了法治建设新成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必将促进社会公

平的全面实现。然而社会公平的实现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其中各级政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具有公共行政职能,公共行政占有且支配各类社会资源,代表社会公正,公平和正义,主导社会发展的方向,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政府的行政改革应该以法治为契机,针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实现面向社会公平的公共行政改革。具体说来,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首先,政府在管理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行政理念,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时刻把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人民主人观和权力服务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服好务,建立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实现“阳光”行政。其次,建立和健全服务型政府的职能体系。树立服务理念,充实和强化社会服务职能,加强诸如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保险等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完善。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社会公平和稳定。再次,逐步完善以社会公平为取向的公共政策。社会公平的实现需要政府通过制定公共政策来保证,否则,社会公平的实现将没有现实的依托,只能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最后,政府部门要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从根本上给人民群众的生活给与制度上的保障,消除人们的后顾之忧,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也才是真正的社会公平。

总之,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追求的永恒主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政权的合法性,是各国政府公共行政中都应重视和坚持的加值标准。通过对新公共行政中关于社会公平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对于我们更深刻的理解公共行政的精神以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着深刻的社会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詹姆斯?Q?威尔逊.官僚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乔治?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俞可平.社会公平和善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石[N].光明日报,-3

[4]景天魁等.社会公正理论与政策[M].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 出版社, .

篇2:行政组织学的论文

行政组织学的论文

论新公共行政中的社会公平理论对我国政府管理的启示

【摘要】现代公共行政强调对公正和社会公平的追求,认为实现正义和社会公平恰恰是公共行政的根本目的。结合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新公共行政学的社会公平理论有着更为重要的社会现实价值。对我国政府管理的改革和执政能力的建设有着深刻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新公共行政 社会公平政府 启示

一、浅析对于社会公平的理解

从学科定义的角度看,社会公平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重要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公平包含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其他生活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分配公平。公平是维护社会群体团结的黏合剂,不公平感会加剧社会的不信任,可以预料,不公平会导致政体合法性的下降。公共行政的“公共性”决定了它的公正性和正义性。现代社会要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是要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的协调,使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在公共行政中发扬公平正义的精神。

二、“新公共行政”之社会公平理论解读

以弗雷德里克森为代表的新公共行政学理论,发展了社会公平理论,认为经济和效率不是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核心价值应是社会公平,主张将“效率至上”转为“公平至上”;强调公共行政组织变革的终极目标是建立民生行政之模型,强调公共行政的顾客导向。 学派对威尔逊以来的“政治—行政”二分法的观点进行了批评与唾弃。他们认为,建立在这种二分法基础之上的研究局限在一个非常狭窄的领域-——执行政策上,把研究重点放在了政府机关预算、人事、编制等内部事务以及大量其他的所谓“中性”问题上,相反却很少重视与社会、政治密切相关的政策制定与政策分析等问题的研究,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问题、处理社会危机的需要。

他们的基本思想是,要以社会公平作为核心的价值,建构一种入世的、改革的、具有广泛民主的新公共行政学,其主要观点是:

1、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是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新公共行政学认为,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注重公共服务管理的效率、经济和协调性,它的焦点在于高层管理和重要职能部门的管理,以至于有效的、经济的和协调性经常以社会公平为代价,而实现社会公平恰恰是新公共行政的基本目标,因此要在公共行政学的经典目标和理论基础中增加社会公平一项,并以此为核心重塑现代公共行政的价值体系。总之,倡导公共行政的社会公平是要推动政治权力以及经济福利转向社会中那些缺乏政治、经济资源支持,处于劣势境地的人们。” 据此,新公共行政学提出自己的目标:现代公共行政必须考察政府提供的服务是否促进社会公平,效率必须以公平的社会服务为前提、为代价。

2、以社会公平为核心,致力于突破传统公共行政学以政治与行政两分法为基础的思维框架。新公共行政学拒绝“政治中立”的观点,认为行政系统游离于政策制定之外的状况根本不存在。行政人员既从事行政执行,也从事政策制定,“行政管理者不是中性的。应责成他们承担责任,把出色的管理和社会公平作为社会准则、需要完成的事情或者基本原理。”

对行政人员的决策地位的认识采取积极态度,有助于提高行政机关及其人员的自觉意识,即除在执行政策中尽职尽责外,更以主动的态度设计政策议程,并使用裁量权发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

3、主张民主行政。新公共行政学认为,民主行政的核心在于尊重人民主权和意愿,实现社会正义和社会公平,反对滥用权力和行政无能。民主行政要求公众需要是行政系统运转的轴心,即公众的权利或利益应高于政府自身的利益扩张和利益满足。他们期待着公共行政发展进入到一个全新的领域,即建立民主行政的模型,并主张通过行政改革使民主行政得以实现。

新公共行政学的理论主张对公共行政学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尤其是关于公共行政的价值观、道德观和关注现实政策的主张,一直是当代公共行政的中心议题。

三、当代中国社会公平现状分析

从当代中国现状来看,由于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

首先,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差距在逐步扩大。有学者认为现代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城乡居民之间的二元经济结构矛盾,城乡差距已经成为中国发展面临的'一大挑战,也是中国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和促进社会进步的最大的体制性障碍。尽管农民人口最多,但却是最大的弱势群体,受到社会其他阶层的歧视,突出表现为机会不均等,待遇不公正,社会地位低下。其次,由于原有基础和主客观条件不同,我国地区发展差距也在逐年扩大。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地区发展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是“一个中国,四个世界”,不仅表现为人均收入或人均GDP差异大,而且还表现为其他经济、社会指标差异甚大。从各地区看,第一世界是上海、北京,占总人口的2.17%,相当于世界的高收入国家;第二世界是天津、浙江、广东、福建、江苏、辽宁,占总人口的21.8%,相当于世界上中等收入国家水平;第三世界像山东等地区,相当于世界下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占总人口的21.76%;第四世界大部分是中西部地区,占总人口的50.57%。还有,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也不健全,在许多方面存在着不公正现象,等等。尽管改革开放不到三十年,全国人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由此现状来看,我们的政府还任重而道远。

四、社会公平理论对改善我国现状的启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法治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了许多新思想,采取了许多新举措,取得了法治建设新成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必将促进社会公

平的全面实现。然而社会公平的实现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其中各级政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具有公共行政职能,公共行政占有且支配各类社会资源,代表社会公正,公平和正义,主导社会发展的方向,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政府的行政改革应该以法治为契机,针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实现面向社会公平的公共行政改革。具体说来,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首先,政府在管理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行政理念,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时刻把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人民主人观和权力服务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服好务,建立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实现“阳光”行政。其次,建立和健全服务型政府的职能体系。树立服务理念,充实和强化社会服务职能,加强诸如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保险等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完善。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社会公平和稳定。再次,逐步完善以社会公平为取向的公共政策。社会公平的实现需要政府通过制定公共政策来保证,否则,社会公平的实现将没有现实的依托,只能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最后,政府部门要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从根本上给人民群众的生活给与制度上的保障,消除人们的后顾之忧,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也才是真正的社会公平。

总之,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追求的永恒主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政权的合法性,是各国政府公共行政中都应重视和坚持的加值标准。通过对新公共行政中关于社会公平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对于我们更深刻的理解公共行政的精神以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着深刻的社会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詹姆斯?Q?威尔逊.官僚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2]乔治?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俞可平.社会公平和善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石[N].光明日报,2005-3

[4]景天魁等.社会公正理论与政策[M].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 出版社, 2004.

篇3:组织学与病理学教学革新论文

组织学与病理学教学革新论文

组织学与病理学都是侧重于形态教学的医学基础课,这两门课基本原理相同,所不同的是:组织学的教学主要要求学生掌握正常组织细胞的显微镜下结构,而病理学的教学则主要要求学生在掌握人体正常组织细胞形态的基础上,了解人体组织细胞在疾病状态下所发生的病理变化,是联系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的纽带,又被称为异常组织学。近年来,组织学与病理学的基础理论研究取得了飞速的进展。

然而,这两门课程的教学仍一直沿用“理论课满堂灌,实验课看切片,老师说了算”的旧的教学模式。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旧的教学模式逐渐暴露出理论与实践脱节、组织学与病理学教学时间衔接脱节,学生理论知识与动手能力脱节等弊端,已不能适应高素质医学人才培养的要求。因此,对组织学与病理学教学进行适当调整,使学生牢固掌握组织学与病理学基本理论,进行有针对性的实践训练,培养其利用所学的组织病理知识独立分析相关临床疾病、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正确合理的设计理论与实验教学的新模式的必要性就凸现出来。本文谨对我院以来组织学与病理学课程教学改革的成功做法总结如下。

一、理论教学

1、正确处理课程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是搞好组织病理学教学的先决条件组织学与病理学教学的侧重点不同,在教学过程中,要着重讲述正常组织与病变组织的区别。在教学实践中,病理变化与临床表现之间的关系就成为组织学与病理学的教学难点。病理学内容涉及临床教学跨度较大,教学内容中所描述的'病理变化与临床症状、体征。

对初学者来说往往觉得既陌生枯燥,又难以理解和记忆,对此,医学院通过临床交流的方法,使授课教师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从而能在讲课过程中将各章节、各系统疾病中主要的病理变化及相对应的临床表现加以总结归纳,使其条理化,用设问的方式将每一个主要的病理变化与相应的临床表现之间的联系,详细阐述,层层展开,并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引导学生思考,注意正常和异常之间、各系统疾病之间的比较,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不断结合临床实例讲解说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合理的课程设计是组织病理学教学的关键组织学与病理学同属形态学范畴,教学目的是使学生通过正常组织细胞形态的学习掌握在此基础上发生的病理变化,具有很强的教学连续性。长期以来,这两门课的教学始终处于分离状态,虽然我院组织胚胎教研室与病理教研室已合并为组织病理教研室,但是,合并后的教研室在教材、教师、实验、课程安排等方面仍是各自为政。特别是第二学期开设组织学,第四学期开设病理学的课程安排影响到在上病理课时,学生对一年前所学的组织学知识已淡忘。在这种情况下,病理学教师在上课时不得不占用很多课时来复习组织学的主要内容,即便如此,学生对组织学的细节概念仍很模糊。因此,在病理学教学过程中,许多学生对教学内容难以理解。

针对存在的弊端,我们设计对组织学病理学课程进行改革的以下措施:第一,组织学与病理学教材合并为组织病理学,组织学内容后紧接相关的病理学内容。第二,组织学与病理学两门课程的教学内容交叉进行,或者两门课程安排在同一学期授课。这样做既能省去病理课复习组织学内容所占用的时间,加快病理学教学进度,又能减轻教师与学生的负担,有利于教学质量和学生理论水平的提高,是值得推广的教学安排。

二、实验教学

组织学与病理学实践性较强,组织病理学理论通过实验得到验证,学生也通过实验课直观地认识组织细胞正常与异常的形态结构,加深对所学理论的理解,实现感性到理性的飞跃。以往的实验教学一直停留在老师简述理论,学生看看标本的旧模式上,学生动手少,兴趣低等弊端逐渐显露,致使实验课流于形式,背离了实验教学的初衷。自20起,我院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对实验教学进行了改革:

1、实行实验项目导师制和招标制。组织学与病理学的实验课都由理论课老师担任.由教师根据每门课不同章节的特点设计实验项目,并将相关内容串联为实验单元,实验项目从标题到步骤、结论设计完成后交学院审查,通过后向学生张榜公布,学生对各实验项目全面了解比较后报名参与其认为设计合理、新颖,具有创新性的实验项目,然后,学院根据每个实验项目的实验成本及报名人数划拨实验经费,确定教师实验课酬,正式启动实验项目。

2、培养学生独立完成实验的能力。创造性实验新模式,遵循学生动手,教师指导,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实验开始由教师简单介绍实验概况,并做教学演示,然后,由学生从解剖动物、建立动物模型,直到制作标本,独立动手完成实验的全过程。以病理学心血管实验为例,学生自己动手建立高血脂动物模型,在直观高血脂症大中型动脉主要病理变化的同时,加深了对动脉粥样硬化的定义、病因、发生机制及病理变化等基本理论的理解。在此过程中,以建立动物模型为主线,将组织细胞正常与异常形态的理论知识,通过实际演练展现在学生面前。这就锻炼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实现了知识认知过程从感性到理性的转变。

3、引导学生提高创新能力。创造性实验教学与过去实验课相比,所不同的是重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学生在实验单元结束后,不仅要完成教师布置的实验画图,掌握已学的书本知识,还要撰写实验总结,对实验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现象进行思考,谈体会,提看法。教师在实验课教学中,主要对学生起指导和引导作用,使学生逐步了解实验内容,并不断提出问题要求学生解答。

在学生掌握了课本知识的基础上,教师从启发创新思维的角度,提出了一些与临床相关的问题要求学生思考,与此同时,也请学生提出对实验课的改进意见及存在的疑问。针对学生所提出的问题,教师有计划、有目的的组织临床病理讨论、实验提问答疑、专题讲座、演示教学、专题辩论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的结合,使学生的创新意识与能力在潜移默化中得到了培养。实验结束后,再由教师对实验过程进行总结评估,肯定正确的做法,指出所存在的不足,并对一些热点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当好实验课的裁判和引导者。

篇4:行政论文

行政论文初稿

古典文学常见论文一词,谓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下面是行政论文初稿,请参考!

行政论文初稿

行政管理的法律规避问题分析

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不断的发展。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出现了很大的变动。出现了法律的一些变动状况。其中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着一些规避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是具有双面性的。它有好的一面,有不好的一面。为了使行政管理方面逐步的走向规则化法制化的道路。对法律规避的一些现象,要去正确的指引,人们要对它也要有一个正确的方向。努力的去克服一些在发展的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努力的去建设法治的社会。

关键词:行政;管理;法律规避

前言

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在一些条令颁布以后,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定规避现象就变得更为突出。如果长此以往,会严重地阻碍我国其他方面建设的发展。对于行政管理中法律规避的一些现象,我们要去仔细的针对他进行一定的研究。既要看到它积极的一面,也要看到它消极的一面,采取一定的措施去解决这些负面的东西,推动行政管理走向科学化法治化的发展道路。

一、行政规定的法律规避的表现

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受行政管理本身内容的一些影响,容易出现内容繁杂交叉的现象。拥有管理权的一些部门,从自己部门的利益出发,为了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对于自己内部的职员他们就会来制定一些比较对于自己内部员工有利的一些规定。并且指定能够有利于自己行使行政权力的一些法定规定案件。有些行政部门为了使一些行政法律规则对自己的某个方面有力,把同一个事情的问题制定出了两个方案去解决,这种处理方式不利于行政管理方面法律化和制度化。级别管辖上存在一定的法律规避,有些法律法规对于行政管理的问题是十分有着明确的规定的,但是一些部门不愿意去行使这种规定,他们去逃避这种出现的问题。他们故意的将所规定的内容进行一定的调整,把大的最新的一些项目改成一些小的项目,不用去缴纳巨额的资金,但又使它符合政府的一些相关的标准。有些地区自行去设置一定的标准,设置对于自己有利的一些标准,而不是顾全大局。在传统的行政管理方面中存在着一些责任分管的不明确的现象,如果发生问题之后,这些负责管理的部门只会互相的推卸责任。而不是真正的去解决问题,这种职责不明的现象在某一些地区的行政机关中时有出现。还有一种情况是几种部门想去行使行政管理权,发生了一个事件由几个部门去负责的现象,这样既不有利于人民去一个地点行使自己的权利,也不有利于事行政的案件去高效率的解决。各种临时的去处理行政案件的部门,也会失误的出现这种现象。政府有时候设立去一些临时的行政管理机构去处理紧急的案件,如一些打击私方面的上层组织小队或者紧急的城市道路扩建的.部门等等。这些机构的出现,是为了协调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和谐关系,解决所出现的矛盾处理的。但是,他有很大的自主性和随意性。存在着一些私底下进行自主处理的现象。处理的过于着急有时候会造成不公平的现象,不利于老百姓们去公平的行使自己的权利。

二、行政实体法律规避的现象

如果一些行政案件涉及到自己的利益问题,那么许多行政办事机关就会受到一些利益的驱动,如果这个案件不属于自己的管辖,也会自己去处理一些财务,甚至与当事人进行协商。有一些公安系统查获了一些案件的话,他们有些会不走实际的程序去将财务方面进行处理,法院也在逐渐的调查这种情况。有些原告在进行私了之后,可能会出现重新上诉的现象,这次向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这种情况是被告会对原告进行撤诉的一些处理,而避免承担更大的一些行政责任。这种现象也展示了一些行政机关对人民的一种不负责任,不能够真正的做到为人民去进行积极的服务。在进行行政处理的时候,有些行政机关会与当事人进行一定的协商,来减少一些行政方面的麻烦。采取一些相对人能够去积极配合行政方面的工作。相对人接受了有关机关所提出的意见之后,与行政机关签订了一定的合同,并且做出了一定的保证之后才会行使某种形式的权利。而且行政机关滥用自己的行政权力,违反了一些法律的宗旨,对于法律进行规避。比如说一些卫生检查的机关对于饭店的某些服务不满意,或者是没有给予一定的优惠,就进行随意的行政处决。或者在其他方面给予他一些不公平的对待。还有些行政部门,对于一些态度恶劣的服务,也会给予一定的处罚。这种处罚都是自己私自决定的,没有经过法律程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人民群众也会对此种现象有所反感。

三、对于行政现象中的一些规避现象的评析

行政管理中法律存在一些法律规避现象,这种现象虽然不能够禁制,但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去进行减少。他出现这种状况有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一些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上,并没有十分科学和先进经验,停留在过去的一些处理方式上。有些法律法规掌握得并不是十分完备,地区差异在此方面表现的十分明显,有些地区接受到一些法律教育要明显的比其他区域较好。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也会使行政的有关部门去作出相应的举措。为了使行政管理方面尽量的去避免一些规避的现象,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去积极的改进,努力的提高和改进所出现的这些问题,尽量的去减少一些情况的发生。国家也要在此方面进行一定的调控措施,让政府能够真正的为人民去进行服务。

四、结语

对于行政管理中法律规避的问题,我们要针对所出现的这些问题逐一的去进行解决,要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之下,遵循着国家的一些规定的道路,并且坚持不懈的走下去,不要因为一点困难就放弃。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的促进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化的一些发展,如果在这方面发展成功的话,将会有力的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作出一定的贡献。要将行政管理中的问题变的灵活化和简单化。要有一定的原则性和规则性,努力的发挥各种监察管理机构的一些作用,更好去的建设行政管理方面。

参考文献:

[1]李季.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问题[J].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4):92-98.

[2]陈沫.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问题研究[D].外交学院,.

[3]刘冰.法律规避效力问题研究[J].西部法学评论,2017(3):41-43.

[4]邢秀芬,张玉华.法律规避效力问题研究[J].吉林教育:教科研版,2017(10).'

篇5:行政论文

摘要:频频曝光,背后的权益错综复杂。权力联手暴力在一个个小范围内形成强制力,形成自己的规矩,架空国家的法律,实施违法行为,侵犯人民利益。地方政府可以加强立法,执法,行政各方面的制度建设,制约地方黑恶权势的介入,实施有效的人民监督和明细的惩罚机制,以期解决激化的民众逆反心理。

关键词:地方政府 法社会学 制度建设

一、问题的提出

每年各地政府都会投入大量的警力、财力整顿脏乱差的进街道。但是现象层出不穷,暴力抗法现象也屡禁不止。前两年电视上有两则报道:一是开种子商店的农民用硫酸泼了工商执法人员;一是,一位残疾青年身泼汽油,抱住主持清理非法运营摩托车的某局长。这样真实的案件时时上演,类似的事件曝光更多。网络上流传一段关于广州某城管中队的执法视频。视频显示,一名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不仅踢翻小贩摊位,还涉嫌殴打用手机拍摄视频的路人,甚至语出惊人地对小贩称,“那你去死吧,这么多人,死你一个两个有什么问题?”众所周知,城管形象之不佳,已有时日。甚至有顺口溜这么描摹城管:“一声霹雳一把剑,一群猛兽是城管,抢必狠,打必烂,砸掉摊位再罚款!”这种定义虽有偏颇之处,但城管在坊间有如此恶劣形象,还是值得反思的。

二、我国联合执法机制

联合执法是我国很特殊的一项行政管理机制。一般由政府行政命令再由区城管局组织,消防大队,街道办事处办,派出所,环卫所、以及各社区居委会各部门通力合作的联合执法行为。

虽然名义上执法主体是各个行政机关,但是,大部分联合执法机关都雇佣临时工进行实际执行。雇用临时工的行为在我国学理上属于行政委托行为。但是行政委托的法律要件中包括行政委托对象应当是符合法定条件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行政委托对象合法性是指受委托人如果是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则其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以及具有实施行政事务的现实条件等;受委托人如果是个人,则应当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且具备实施行政事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但是由现实状况来看,在拆迁,清场等行为中需要强制执行时,参与执行的临时工大多不具备这种权利能力和素质。甚至由实践可知,参与执法的部分人员是地方组织的人员,在执行过程中,会使用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显然这样的行政委托对象是不适格的。但是,为何有些地方机关会联合这样的不适格社会力量去参与执法。

三、机制滋生的权益

本文也要探析为何事件在全国各地屡屡上演却屡禁不止。首先,被雇佣执法者多是当地地霸,比行政机关更了解每条街的情况,当没有程序限制时,他们可以用各种方式迅速的让这些商贩搬迁,当出现不配合时也可以使用各种方式包括暴力方式,促使他们拆迁,充分显示了效率性。而且一旦发生纠纷,法律责任由这些组织承担,执法机关不需要承担任何行政责任。执法机关认为每次清理完这些违章帐篷或板房就是完成了任务。每次刚刚清理好的街面,不到三天即死灰复燃,到底是谁让人民这么心安理得,踏踏实实的重新拉电,搭帐篷,而且也确确实实的安安稳稳的度过一年又一年不检查的日子呢?这背后的权利屏障让人深思。“地方政府黑化”这一名词折射出一些利益链条的脉络。

走访小商贩我们就会知道有自称是城管的管理者按时收取管理费和摊位费,管理供电设施。假若他们真的是城管,那么他们的行为无疑是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假若他们不是城管,那么假冒城管的行为更是违反刑法的。但是抛开假冒城管这一行为不谈,存在这样的一个固定组织在小范围内部进行的管理行为确实具有一些社会学上社会控制的性质。他们所实施的管理规责及惩罚规则(即不服从安排,就丧失占地经营权)本身具有社会制度的特征,这些规则是自然的适应的演进,是人们在长期地相互交往和不断地社会生活实践中,通过不断地经验试错而逐渐、自然地形成一些调整、协调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则并沿袭下来而形成的小型局部社会制度。这些制度一方面,为社会主体提供普遍的、确定的行为标准和交往模式,指示和引导社会主体的行为,使其行之有据。另一方面,制度为社会主体划分明确的行为界限和相应的后果,对合乎规则的自主行为予以肯定与保护,对逾越界限和违规的行为则明确惩处,由此激励社会主体遵循规则,积极有效地追求和实现制度肯定和保护的利益。制度通过对人们交往模式、行为程序及违规的惩罚性后果的昭示及执行,强制人们在相互交往中按事先的规则和程序行事。由此联想到法人类学家霍贝尔说:“这样的社会规范就是法律规范,即如果对它置之不理或违反时,照例就会受到拥有社会承认的、可以这样行为的'特权人物或集团,以运用物质力量相威胁或事实上加以运用。”所以在这个小的社区内部,这样约定俗成的,带有暴力威胁的要求,此时充当了法律的角色。这样的规范在埃利希那里就是所谓“活的法”,即直接产生于社会并在社会生活中实际起作用的那些规则。这些规则与社会同时出现和发展。控制着权力所能辐射到的最大范围。至于在西苑这个小小的街区,就是当有第三方试图侵占既得利益的小商小贩的地盘时,他会以此社会规则对抗第三方。获得其他群体越轨行为者的支持,保证自己的利益。当然这个第三方不包括政府。

那为何这个第三方不能包括政府?因为,在目前我国的权力结构中,性质组织的权力,不能离开国家权力的包庇或者纵容。这样的利益链条,使性质组织不论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怎样称霸一方,非法控制,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最终,他们也受公权力限制。这也是为何,当行政机关需要整顿,清查时,他们会积极配合。但是,这样的国家法的社会控制与性质的社会控制掺杂之后,损害最大的是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例如,事发后当询问被拆的商贩,对政府每年这样的行为如何看待,这些商贩及其谨慎的怀疑询问者的身份并回答“我们是自愿拆的。”其他商贩,则是习以为常的说:“拆一下,我们交些钱,政府拨些款,有些人从中赚些钱,我们三天后就能恢复营业了,没关系。每年都这样。”这样的言论,无疑跟我们昭示着,以下几点,第一,乱搭乱建帐篷及板房的行为已经形成了一种集体越轨行为。这一行为已经由一种社会习惯力量及的强制力在控制。人们早已习以为常。第二,性质的社会组织在实现社会控制的时候,过分运用自己的权力,暴力压制人民,欺瞒政府。二者联合执行整顿行为后,行为恶性后果由政府完全买单。人民认为政府一年一度的整改行为,不过是部分官员的面子工程,也是搜刮民脂民膏,基层执法人员骗取政府专项拨款的大好机会,而对此类违规行为本身是持纵容的态度。自己的行为既然获得政府的默许,当然具有合法性。如此一来,政府花费人力财力物力的整顿行为,防火安全,卫生安全的一切设想,都只不过是群众心中的幌子。政府行为的正义性丧失。这些后果造成的原因离不开行政机关内部部分人员贪赃枉法,利用制度上的缺陷与不法社会力量共同牟取私利。而政府本身也未能协调好国家法与其它社会控制形式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在国家法尚能控制对象及范围时,放弃了对社会的控制权。这种放弃不是积极的放弃而是消极的被蚕食,例如,在西苑街区已经形成了一个新的社会规则,这个规则瓦解了人民和政府的牵连。而创造这个规则的管理者,一方面用暴力威胁指导人们怎样去遵守他们的规则,一方面也带领这些人民共同规避国家法的干预。从而形成一个社会中的社会。法的国家控制的影响正在这个行业范围内缩小。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社区是国家法应该干预的行政区域。假若国家的行政权一步一步被侵蚀,必将损害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   四、政府如何化解社会矛盾若干建议

(一)首先,小商小贩的生存权必须首要考虑,同时必须兼顾公共安全。

我国小商小贩大多外来务工人员,还包括一些下岗无业人员,数量庞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全国外出农民工总量14533万 ,总数达2.42亿人,预计会达到2.44亿人左右。这些小商小贩属于农民工的一大部分。他们的的生存权是人权的基本内容,是法律首要保护的对象,也是我国民生问题的关键。政府不应该让社会管理权与人民的权利发生冲突,而是秉持政府只是人民的守夜人的理念,管理权转变为服务义务。兼顾协调各方利益,统筹规划城市管理,合理优化权力格局。

(二)整合、强化、完善社会控制系统。

1.首先,必须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尽可能地使各种社会控制手段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也就是要实行“社会的综合治理”。而不是政府权力让位于社会私力,无为不治,不敢治,一味的对地方恶霸力妥协,或者相互退让,甚至让这些私利群体同流合污,架空法律,使法律折扣执行或者法律悬浮。从而使法律规范在实践中几乎没有产生任何正面实际效果,法律效力预设值也不能实现。即使表面看上去,没有大的影响,现状稳定,当那也只是短暂的,强权暴力下的权力必然会导致更尖锐的社会矛盾,打砸事件的一次次曝光足以说明这一点。基于中国社会的国情来看,全力打击地方街霸,地痞,组织团伙,净化行政机构内部人员的素质是走出行政灰色困境的唯一出路。2.其次不仅要通过立法来完善各项制度,改变现有利益结构,也必须通过行政和执法将立法调整的利益结构付诸实践。通过立法完善公共选择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在公务员选拔制度上,必须保持高门槛,高薪金,高责任的姿态。提高公务员法治理念,执政执法专业化文明化,全力保证问责机制细致化。在行政立法中出现违反立法法和宪法或者上级法律法规的地方行政法规,必须予以废止,同时追究立法,执法人员的行政责任。以此杜绝地方土政策架空国家法的状况。通过行政和执法健全和完善公共服务机制。首先政务公开,加强行政事务透明化。建立和完善社会“安全阀”机制。所谓社会安全阀机制其实就是安定和维持社会基本秩序的制度安排,它包括利益表达机制、利益采纳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这样一来,使人民的利益诉求达到满足,政府的行政行为是实实在在的为民办实事。人民与政府在交互往来的沟通中确立最适当的制度机制。以此使社会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例如,在整治乱搭乱建,占道经营问题上,政府可以考察当地实际状况,合理安排公共资源,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顺应市场经济规律,改“围堵”为“疏导”,就近建立集中的自由贸易市场,完善电力,卫生等基础设施,尽量少收或者免收管理费用,形成坚固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及就业问题。而不是每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用来劳民伤财,还使人们每年上缴大量管理费给地方黑恶势力。3.加强执法监督的实际效果,不要再流于形式。公民直接参与执法监督,一旦发生贪腐,推诿,在执行法律过程中只做表面文章,不落实具体的法律措施,敷衍规范,只开会,下达文件,贯彻执行停留在领导视察的那一两天的情形,立即投诉,实现真实投诉必罚,对违法违规单位或者个人予以公开处罚。

结语

随着事件的多次曝光,政府高层也应该对此类事件采取一定的规制措施。从政府内部体制改革做起,逐步建立,高效、完善、便民的司法,执法机制。不仅做到依法执法,也要做到文明执法。只有人民与公正开放的政府相互沟通,理解,共同抵抗社会黑恶势力,才能形成真正的和谐社会。意欲不劳而获的懒惰者,失去贪婪的庇护者,也终将改邪归正或者被正义社会所抛弃。体制不仅要经得起逻辑的检验,更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参考文献:

[1]刘焯:《法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版。

[2]徐昕著:《私力救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版。

[3]姜明安著:《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版。

篇6:行政论文

行政论文范例

摘要:人类社会生活的改变,最终是由社会生产力所决定,当今社会科学技术的第一生产力作用日益凸现,信息科学技术作为现代先进科学技术体系中的前导要素,它所引发的社会信息化则将迅速改变社会的面貌、改变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对社会生活产生巨大影响。

关键词:信息技术 公共行政 影响

一、信息技术概述

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简称IT),是指利用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手段获取、传递、存储、处理、显示信息和分配信息的技术。信息技术的学科结构十分复杂,但具体来看,信息技术主要包括以下几门技术:感测与识别技术、信息传递技术、信息处理与再生技术、信息施用技术。

信息技术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行动方式进而改变着人们生活的环境。信息技术的影响渗透到经济增长方式、人类社会时代、思维方式、教育方式、生活方式等等方面。公共行政是信息技术方方面面渗透并影响的一个方面,下面我们将简述信息技术对于公共行政的影响。

二、信息技术对公共行政影响

公共行政,就是国家行政机构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活动。而其主要功能有以下几点:提供公共产品、实现社会公平、实施管制、宏观调控。因此,公共行政对于人的生活以及国家的管理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在公共行政运行过程中涉及行政管理模式、行政组织与人员、行政公文、行政环境等因素,下面我们将就这些因素分别论述信息技术对公共行政的积极影响以及消极影响。

2.1 信息技术对公共行政的推动促进

(一)促使公共行政中管理模式的更新。为迎接信息社会的挑战,推进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电子化、全面信息共享,从而提高公共行政的效能已成为全球范围追求的新的政府管理模式。目前,西方发达国家为提高国际竞争优势,相继推出基于网络构建的“电子化政府”,作为提升政府效率的重要措施。所谓电子化政府是指政府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不同的信息技术服务设施对政府机关、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的公共服务,用以促进政府与社会的双向沟通。它的基本功能包括:传递信息、政府网上办公、开展政府公共关系。

信息技术的这一应用实现了精简政府机构、减少政府开支、提高政府效率以及更好的开展政府公共关系。

(二)促使公共行政中主体人员的自身进步。行政人员是公共行政中的主体人员,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有利于其提高自身素质。信息技术的发展对公共行政人员的知和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信息技术带来的教育方式的更新也为行政人员学习管理识、开阔视野、全面发展节约了时间,提供了便捷的方法。有助于行政人员了解最新的公共行政管理趋势,不断地接触新鲜事物,了解世界形势,充实自己,提高个人的管理水平创造了条件。

(三)更加准确定位行政目标,使行政方法更加便利。从公共行政的概念可以得知,其客体是社会公共事务,因而行政决策的目标必须围绕着社会公共事务来展开,一切应以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满意为决策。因而决策过程必须民主公开,最大程度的让民众参与决策,集合众力准确把握目标,减少失误。而信息技术的应用为政府于人民提供了更多便利的沟通交流方式,有利于增强处理公共事务的凝聚力,也使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相对提高。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电子化政府”越来越完善,这就促生了新的行政方法。改善现有行政方法的信息基础和信息通讯手段。电子会议、远距离控制,分布式工作等新方式的产生大大便利了行政方法的实施。

2.2 信息技术对公共行政的消极影响

(一)增加了政府以及个人信息的不安全因素。信息技术的发展促使大量信息以及文件记录的电子化,网络化。网络中众多不安全因素如病毒,黑客等极可能导致信息的冗余,篡改或是丢失。同时对于行政公文还有诸多不利因素:文件记录的原始性、凭证性受影响。电子文件的可随意复制和编辑使其原始性难以确认:重要的原始文件容易丢失。由于电子文件形成过程中只考虑其现实作用,不具备传统文件的~整套严密的管理流程,这导致大量电子文件流失;由于存储设备状况的未知性也致使许多电子文件的丢失同时由于存储设备的'不断老化和更新致使大量文件的冗余或是不可再用。

(二)公共行政的信息化、公开化在增加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的同时也弱化了行政机构的主权。在社会的注视、舆论的监督和外部干预的影响下,行政机构对于事务做出决定的自主性日益受到削弱。 三、小结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必然会使人类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其影响力渗透各个领域。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公共行政注入了新鲜血液和活力,使行政人员不断审视自身,提高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使政府不断审视自身,提高自身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效率。同时也给公共行政的完善带来更为严峻的挑战。公共行政要紧随时代发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优势,谋求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朱志红,信息技术的发展及未来走势浅析[J],计算机与信息技术,

[2]夏书章,行政管理学[M],中山大学出版社,

[3]李传军,信息技术对公共行政的影响[J],中国行政管理,

篇7:模块化组织学实验教学的实践和体会论文

模块化组织学实验教学的实践和体会论文

实验教学是组织学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以器官系统为中心”的模块化教学模式中,教育理论与实验教学的统一使实验教学作用凸显,延伸了组织学的学习。在实践中我们对教学进度、教学方法、考核方法等方面进行探索,以适应模块教学的需要和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人才的需要。

组织学在医学学科教育中承上启下,其上承解剖学、细胞生物学;下衔生理学、病理学等学科。其研究内容为机体微细结构及其相关功能,主要通过显微技术在机体的组织、细胞、亚细胞和分子水平上深入研究[1]。组织学的教学分为理论与实验两部分:理论教学侧重知识的讲授;实验教学借助显微镜准确识别组织、细胞的形态与结构。组织学作为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其实验课时占总学时的近二分之一,通过实验课的直观教学帮助学生理解晦涩的、枯燥的理论内容;同时也为学习其他医学基础课程和科学研究打好基础。

近几年我们学院推行模块教学课程改革,其教学打破了原有学科壁垒,建立以“器官系统”为中心的课程模式,将具有关联的基础学科课程内容整合在一起,各学科围绕一个器官系统讲授,从大体结构、微观结构到生理功能、病理改变、药理作用,形成一个“器官系统”的整体性认识,使学生深刻理解、灵活运用知识,应对现实的综合问题[2,3]。模块化教学体系中的组织学实验教学在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学方法、考核方法、实验室管理等方面发生相应改变,以适应模块教学的要求。根据近两年模块教学实践,我们概括总结了模块教学体系中组织学实验教学的特点。

一、模块化教学体系促进组织学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更为统一

以往组织学实验课程依附于理论课程,课程安排延后于理论课,是理论教学的'补充与验证。原教学安排以大班为单位讲授理论,小班讲授实验课;教学内容以一系统为一课程;实验课授课方式为先复习理论要点并示教,再进入实验观察。模块课程体系中组织学全部安排小班授课,实验课程融合于理论课之中,理论讲授与实验观察同步进行;教学内容中减少生理功能介绍。理论与实验内容衔接细致到章节内某个器官、组织或细胞;知识点讲授完,直接进入实验观察,把平面知识变成立体图像,加深理论知识的掌握。

例如:在讲授消化系统时,传统的课程安排是食管、胃、小肠、大肠全部理论讲授之后,进入实验标本观察;而模块式授课在讲授完消化的基本结构特点之后,引导学生低倍镜下初步观察消化管各段典型切片,理解消化管管壁四层结构的知识点;随后进行食管的理论教授,紧跟其后为食管切片观察,并进一步引导学生观察食管与胃贲门交界处的切片,进而引入下一消化器官胃的理论讲解。通过这种理论与实验观察交叉讲授的方式,用形象的、直观的实习切片观察辅助验证理论知识,文字与图像结合,加强理解记忆。简而言之,相对于传统的教学模式,模块式教学集中于组织结构的学习,教学内容内减少了生理相关知识讲授;理论与实验密切结合,既减轻了学生负担,又使实验课效果突显。

二、模块化教学体系实验教学使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多样化

现阶段医学学科发展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创新思维的训练,鼓励在教学中引入以解决问题为核心的探究性实验教学[4]。传统的组织学理论教学虽然引入了多媒体技术,但仍以教师讲授为主;实验教学主要是镜下观察验证理论知识,教学开展灵活,一些改革尝试主要应用于实验教学教学方法、教学技术[5,6]。模块课程体系中实验与理论的同步进行,便于教师采用互动式、启发式、问答式等多手段开展教学,使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教师提出问题,学生通过实验观察自主学习,教师引导学生思考、总结归纳。如在消化系统模块肝脏部分,教师可先由学生显微镜观察肝脏切片,引导学生从肝细胞形态、分布、肝细胞之间、肝小叶之间等方面回答问题,归纳肝小叶的结构,总结肝脏的结构特点,这样由实验教学引入理论教学,再由电镜图片补充微细结构,强化学生理解。模块化教学强调教学过程不仅要传授知识,更要训练学生思考、分析,学会学习,享受学习的乐趣和成就感。

在教学内容方面,教师理论授课多选取典型性结构,但实践教学中教学标本存在来源、取材、染色等制作过程的差异,同时单一张切片不能呈现器官、组织的空间结构。模块教学中借助于数码互动技术在教师―学生之间,学生―学生之间共享资源,教师引导学生观察标本及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全班共享观察结果,不仅补充教学内容,而且增进学生学习的热情,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三、实验教学贯穿于模块教学始终,促进开放式实验教学实施

开放式实验教学是实验教学改革的另一探索[7,8],模块教学中知识应用时效性促进了开放式实验教学的开展。模块教学体系中各系统生理结构、功能、病理变化、药理作用等按照一定顺序进行,学生在学习组织学形态之后直接进入生理功能学习,结构与功能的对应得以很好的展现,学到的知识得以及时应用。另一方面,学生在学习生理、病理等内容后易返回组织学观察对比正常组织结构,使组织学学习延伸于整个模块中。如在炎症学习时,致炎因子的不同,渗出的白细胞也不同。学生可返回组织学实验中观察白细胞的种类形态,继而记忆葡萄球菌、病毒感染、过敏反应的疾病特点。

模块教学使学生及时应用前面学习的知识,而后续学习涉及到形态结构的,一可以利用开放实验室温故、加深理解;二发现问题及时在实验室得到指导与解决。同时系统化、一体化的知识体系使组织学实验与其他学科实验联系紧密,渗透到到其他学科的设计性实验,教师在组织学实验方面给学生指导,制定完善的实验方法,分析实验结果,培养严谨的科学思维。

四、模块教学促进组织学实验教学考核方式多样化

组织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实验考试是对学生知识点学习效果考察的重要部分,而且实验考试方式也随着新技术的发展不断改革[9,10]。传统的实验考试是学生对显微镜下标本观察,回答问题。此种形式弊端之一是考试切片数量有限,内容局限;之二是考试时间过长,考题易漏出。尽管近年来随着数码显微互动中心的建立,显微图片库扩大了考试内容,考试容易进行,但学生依赖于电脑,局限于数码摄像转换到屏幕的较小视野,背诵图片,对学生显微镜的操作考察不易进行,对组织形态结构的掌握不全面。

近两年,我们在模块教学改革中对实验考试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加大平时实验课考核力度,进行平时考核与最终考核相结合原则。考核方式包括两部分:

第一,平时考核:利用数码显微镜的拍摄功能,学生对实验课显微镜观察的视野拍照存于电脑,上传至教师电脑,根据其观察结构层次与标识,考核其理解程度及显微镜操作。

第二,最终考核:包括两部分:实验考试题库考核学生知识点;现场观察考察学生显微操作,在一定时间内调整显微镜,在不同视野下观察结构、拍照,回答相关器官、组织的结构特点,上传至教师电脑。即通过知识点记忆与显微操作相结合进行最终实验考试。这种考核方式的优点在于加大平时考核的力度,不仅可以督促学生上课认真观察,提高观察效率和准确率,而且为学生课后复习提供第一手材料。同时在实验课引入激励措施:在实验课观察获得的优秀图片,一可以填充到考试题库,二在学期结束经汇总、挑选制成实验图册展示以提高学生学习的成就感和积极性[11]。

此外,鉴于模块课程体系按系统分阶段授课,各模块组织学实验统一期末考核,考核内容的整合有助于学生全面的了解人体结构特点,整合组织学的知识点。

五、总结与展望

模块课程体系中组织学实验教学作用更突出,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同步进行,教学方式更灵活,学生学习的时间和空间都得到扩展;但模块教学中理论与实验的融合在具体实施中需要教学进度更细致,章节内容截点分断更合理,前后衔接连贯。同时与其他学科学习内容的先后、内容的关联性、重复性需要在实践中逐步调整。实验教学不仅要帮助学生理解专业理论知识,更要训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如何在组织学实验教学中加大探究性、创新性的实验也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和实践。

篇8:种植体骨磨片组织学效果对比论文

种植体骨磨片组织学效果对比论文

目前,对种植体周围骨愈合和骨结合的研究方法主要采用骨形态计量学分析方法。而种植体与其周围骨组织的结合状态、成骨效果以及骨细胞学研究可通过组织学方法观察、研究和分析。不脱钙种植体骨磨片能完整显示种植体与骨结合的界面和矿化结构,不同磨片染色后,骨组织细微结构显示不同。本实验通过3种不同特殊染色方法进行种植体骨磨片染色,对组织显示效果进行比较分析,探讨种植体骨组织形态学的研究方法,为种植体骨形态计量参数的研究提供依据。

1材料和方法

1.1种植体骨组织取材与预处理

在Beagle犬胫骨植入12枚BLB纯钛圆柱状种植体(北京莱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8周后处死动物,制取种植体骨组织标本,将其固定于甲醛溶液48h,酒精逐级脱水,氯仿透明,甲基丙烯酸甲酯与邻苯二甲酸二丁酯混合液浸润、包埋[1]。

1.2种植体骨磨片的制作

将修整好的包埋块固定于EXAKT300CP切片机(Leica公司,德国)切取200~300μm厚的切片,然后用EXAKT400CS磨片机(Leica公司,德国),分别以粒径18μm(800目)、11.5μm(1200目)、5.2μm(2500目)水砂纸将切片磨至10~15μm厚,最后以粒径3.2μm(4000目)水砂纸抛光切片组织表面至完全无磨痕。每个标本制作3张磨片,分别采用3种不同染色方法进行染色。

1.3配制染色液

1.3.1亚甲基蓝-酸性品红染色液[2]亚甲基蓝染液包括溶液A和溶液B。溶液A:亚甲基蓝1g,蒸馏水75mL;溶液B:高锰酸钾1.5g,蒸馏水75mL。将溶液A、B混合,100℃水浴至沉淀溶解后冷却至室温过滤。苦味酸酸性品红染液:冰醋酸0.5mL,酸性品红0.25g,甘油10mL,蒸馏水90mL,加苦味酸至饱和。

1.3.2Goldner’s三色染色液[3]①Weigert’s铁苏木素液由溶液A和溶液B混合而成。溶液A:1g苏木素溶于100mL95%乙醇溶液;溶液B:1.16g三氯化铁、100mL蒸馏水、1mL盐酸混合。②丽春红-酸性品红液:0.4g丽春红、0.1g酸性品红、0.6mL冰醋酸与300mL蒸馏水混合。③磷钨酸-橙黄G液:15g磷钨酸与300mL蒸馏水混合后,加入6g橙黄G混匀。④亮绿液:0.9g亮绿、0.6mL冰醋酸、300mL蒸馏水混合。

1.3.3甲苯胺蓝染色液①柠檬酸(枸椽酸)磷酸缓冲液由溶液A、B混合而成。溶液A:0.1mol/L柠檬酸溶液,由柠檬酸20.01g加蒸馏水至1000mL配制而成;溶液B:0.2mol/L磷酸氢二钠溶液,由十二水磷酸氢二钠71.6g加蒸馏水至100mL配制而成;取溶液A32.3mL、溶液B17.7mL,混合即成pH值为3.8的缓冲液。②甲苯胺蓝液:甲苯胺蓝2.0g溶于100mL缓冲液,溶解后过滤,用1mol/LNaOH调pH值至3.8。

1.4磨片染色

1.4.1亚甲基蓝-酸性品红染色法[4]将磨片置于亚甲基蓝染液染色,60℃水浴15min,滤纸吸干染液;60℃蒸溜水漂洗,干燥;酸性品红染液染色5min,滤纸吸干染液;95%、100%乙醇脱水,二甲苯透明,树脂封片。

1.4.2Goldner’s三色法[4]将磨片脱塑至水,Weigert’s铁苏木素液15min,蒸溜水漂洗1次,流水冲洗15min,蒸馏水漂洗1次,丽春红-酸性品红液15min,1%醋酸液漂洗2次,磷钨酸-桔黄G液8min,1%醋酸液漂洗2次,亮绿液15min,1%醋酸液漂洗2次,70%乙醇漂洗1次,100%乙醇漂洗2次,二甲苯透明,树脂封片。

1.4.3甲苯胺蓝染色法将磨片脱塑至水,甲苯胺蓝染色液10min,柠檬酸(枸椽酸)磷酸缓冲液冲洗2次,1min/次,吸干磨片水分,乙醇脱水2次,1min/次,二甲苯透明2次,1min/次,树脂封片。

1.5组织学观察

将3种特殊染色法染色后的磨片置于倒置相差显微镜下,观察并采集图像。

2结果

2.1亚甲基蓝-酸性品红染色法

亚甲基蓝-酸性品红染色后种植体骨结合界面清晰,种植体表面羟基磷灰石(hydroxyapatite,HA)涂层为紫红色,成骨细胞及细胞核、类骨质显示清晰,成骨细胞核染成深蓝色,细胞基质染成淡蓝色,类骨质为紫灰色。新骨组织为深红色,与种植体骨界面分界清晰,原矿化骨组织为红色,与新生骨分界较模糊(图1A)。

2.2Goldner’s三色法

Goldner’s三色法染色后种植体骨结合界面清晰,种植体表面HA涂层为亮绿色,新生骨为深绿色,原矿化骨为绿色,二者界限清楚,成骨细胞为橘黄色,着色浅,不能分辨细胞核及其基质,类骨质染成橘红色,成骨细胞与类骨质分界模糊(图1B)。

2.3甲苯胺蓝染色法

甲苯胺蓝染色显示种植体骨结合界面较模糊,种植体表面HA涂层为蓝紫色,新生骨为深蓝色,原矿化骨为淡紫色,二者界限清楚;类骨质为浅蓝色,钙化前缘为绛紫色颗粒,成骨细胞呈深蓝色,与新生骨分界模糊,类骨质与新生骨界限不清(图1C)。

3讨论

骨组织形态计量学是一门体视学技术,能直观定量观察和研究骨组织形态及结构。对未脱钙骨种植体磨片的骨组织形态学分析能直观显示种植体与骨组织间的细微结构、结合状态及成骨效果等,经不同染色方法可以观察到骨组织及种植体骨界面的不同细胞和组织结构。组织学染色方法可大体分为常规染色法(如HE染色)及特殊染色法,后者包括Masson染色法、甲苯胺蓝-酸性品红染色法[5-6]、Goldner’s三色法、银染色法、抗酸染色法等。不同染色法可获得不同参数信息,不同研究目的`可选择不同染色法,对种植体骨磨片采用合适的染色法可以更清晰显示骨成熟状态和骨组织各种分化状态。黄鹏等[7]研究发现Masson染色硬组织切片,染色整体效果不佳。本实验采用3种特殊染色方法对种植体骨磨片染色,Goldner’s三色法和甲苯胺蓝染色法染色后,新生骨与原矿化骨间界限清晰,可较准确地测量新生骨面积。朱震坤等[8]采用甲苯胺蓝染色法研究种植体骨结合界面新生骨与矿化骨也取得较好效果。本研究显示种植体骨结合界面采用亚甲基蓝-酸性品红染色法和Goldner’s三色法染色更清晰,故在研究种植体骨结合面积时较精确。亚甲基蓝-酸性品红染色法能清楚显示成骨细胞、细胞基质及类骨质,对骨形成静态参数如成骨细胞指数、类骨质均宽、类骨质表面、类骨质体积的研究效果理想。Goldner’s三色法在研究骨结构参数如矿化骨均宽、矿化骨体积方面占优势。王东胜等[1]研究表明亚甲基蓝-碱性品红染色能更好辨析骨细胞状态,与甲苯胺蓝染色相结合,更好地反映骨的矿化状态。本研究也显示联合应用染色方法可更好获得骨组织形态计量学信息。

综上所述,在种植体骨组织改建研究方面,Gold-ner’s三色法及甲苯胺蓝染色法有优势,利于观察新矿化骨与原板层骨,利于骨形态计量学的测量。而在种植体骨结合界面的细胞学研究方面,骨磨片染色宜采用亚甲基蓝-酸性品红染色法。如需对种植体骨结合界面进行全面研究,则须行2种或以上的染色方法以弥补染色显示的不足,获得全面的骨结合与骨愈合及骨改建成熟的参数。本研究仅对HA涂层种植体骨磨片染色进行比较,其他表面种植体骨界面染色效果需进一步研究。

篇9:组织学与胚胎学青年教师培养策略论文

组织学与胚胎学青年教师培养策略论文

1加强师德修养教育

结合学校的统一安排,对新到岗的青年教师进行岗前培训,使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教育理论知识,提高教师职业道德。邀请本学科德高望重的老教授为青年教师传授如何为医学大学生上好组织学与胚胎学课程,如何做一个受学生欢迎的好教师的体会,用身边人、身边事引导青年教师爱岗敬业,投身医学教育事业。向青年教师讲解学院及本学科历史沿革、发展状况、取得的成绩、未来发展目标等,指导他们把个人成才与学科建设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使其树立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青年教师从事组织学与胚胎学教学工作的自豪感。

2实行导师负责制

对青年教师的成长来说,导师指导可以使其少走弯路,迅速提高教学水平。教研室选派教风好、敬业爱岗、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科研水平高、教学效果优秀的教授作为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负责对青年教师进行全面性指导。导师的主要职责是:帮助青年教师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爱岗敬业的道德品质;根据青年教师的知识背景,给青年教师制定学习计划、必读及选读参考书目,检查读书笔记,提高专业知识水平;指导青年教师做好备课、书写教案、试讲、答疑、批改作业、实验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鼓励青年教师大胆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帮助青年教师确定科研方向,让青年教师加入自己的科研团队,指导青年教师开展科研工作,提高科研水平;督促青年教师制定中长期学习、进修计划,加强继续学习,为青年教师的长远发展提供指导。

3系统学习组织学与胚胎学的理论知识及实验技能

首先,以我校本科生所用教材为蓝本,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参考各层次的组织学与胚胎学教材,包括英文原版教材,系统学习组织学与胚胎学的理论知识。青年教师通过对教材的刻苦钻研及阅读有关参考文献、图书资料等,编写出每一章的教案、讲稿和教学课件,由教研室主任和导师负责检查验收。其次,新引进的青年教师,第一年不安排理论课教学任务,主要进行组织学实验技能培训和参与实验课教学工作。实验技能培训内容包括:石蜡切片、冰冻切片、涂片、铺片、磨片标本的制备,组织化学和免疫组织化学术、原位杂交术、细胞培养术、图像分析术的原理及应用,常用精密仪器的使用保养等。实验课教学首先进行数字切片联合显微数码互动实验系统应用培训,对本教研室已扫描的所有数字切片,在老教授的精心辅导下,通过全景导航图完成由低倍到高倍、由整体到局部的连续观察,不留死角,并根据需要对数字切片进行裁剪、编辑、标注等。其次,发给青年教师每人100余张组织学与胚胎学教学玻璃切片。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及实验教程,青年教师认真阅片,不明白的地方及时请教,并对所观察的所有切片标本按要求画图,由指导教师当面批改,指出优点和不足,青年教师随后进一步修改,对实验过程中学生可能提出的问题事先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实验课授课质量。

4严格执行试讲和双边听课制度

试讲是全面锻炼和培养青年教师综合授课能力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试讲内容由教研室随机安排。通过试讲,对试讲教师的教学内容编排,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应用,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板书、多媒体课件、教态、时间安排等多项内容进行综合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教研室规定青年教师至少完整听完2轮本专业的本科生组胚课程,并有选择地听取其他相关专业课程。非医学院校毕业的青年教师,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出详细的医学专业课程学习计划,跟随本科生学习相关医学基础课程,尽快弥补医学背景知识的不足。教研室组织本学科教师、督导组老教授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听课查课,直接掌握青年教师的教学情况,及时向青年教师反馈课堂教学的优缺点及改进建议,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青年教师通过试讲、双边听课及时发现自己授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在正式授课前加以解决和修正,显著提高了授课质量。近几年学生网上教评的结果显示,组织学与胚胎学每个青年教师的平均得分都在90分以上。

5为青年教师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教研室尽可能创造条件,为青年教师提供多渠道再学习的机会。一是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培训计划,选派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外知名院校进修深造,以拓展学术视野,提高学术水平。他们回国后均在课程建设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已成为本学科的教学和科研骨干。二是积极组织青年教师参加郑州大学、河南省及全国的各种教学基本功大赛,对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教研室给予表扬和奖励。近年来共获得全国高等医学院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三等奖、河南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郑州大学中青年教师讲课大赛一等奖、二等奖、河南省教学标兵、郑州市优秀教师等奖励或荣誉8人次。三是年终考核优秀指标及“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向青年教师倾斜,增强青年教师胜任教学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豪感。

6提高科研工作能力,以科研促教学

教研室十分注重对青年教师科研能力的培养,引导青年教师树立科研与教学并重的理念。结合导师的科研方向和自己的科研兴趣,要求青年教师检索文献,定时举行青年教师阅读英文文献报告会,积极参与导师组的科研课题,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术论文。指导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和教学课题。近年来,本学科青年教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河南省科技厅基础与前沿项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河南省及郑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10余项,获河南省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通过科研能力的培养,不仅提高了青年教师自身的学术水平,而且在教学过程中将自己的科研成果融入课堂教学,使课堂教学更加生动、鲜活,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促进了教学水平的提高。

作者:邢文英 柴玉荣 丁一 单位:郑州大学基础医学院组织学与胚胎学教研室

篇10:行政立法相关论文

我国关于交强险的立法经过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阶段。笔者试图从对交强险立法经过的分析,指出我国现阶段行政立法权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弊病,并提出可能的解决之道。

5月1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开始实施。该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我国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其立法本意在于,由于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属于现代社会客观存在的高危行为,因此要实行社会保险责任机制,强制有此高危行为的相关主体参加保险,以避免单位主体无法承担的风险,实现巨大风险的分散化。根据该法第十七条规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此后近两年的时间里,由于国务院未能及时出台交强险的具体办法,导致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省法院针对审判实践中无法可依的许多问题下发了各种各样的司法解释与指导意见,其中不乏相互冲突的地方(实际上有很多省与省不一致、最高院与省院不一致的地方)。

3月1日,国务院终于出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同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该条例并未立即对人们最关心的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作出规定,而是再次授权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农业主管部门规定。6月19日,保监会批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同意该协会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条款》)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其中前者的第八条明确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分项限额标准和赔偿项目,即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从以上整个交强险的立法过程来看,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几点不符合我国现行立法法的规定,更有违行政立法权运行所应遵守的法律理念。

一、行政立法主体较长时间内怠于行使行政立法权,导致法律缺位。诚然,交强险作为一种全新的法律分配风险的责任机制,对行政立法部门来说具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我国10月28日即颁布《道路交通安全法》,至次年4月1日才正式施行,已经留有一定的时间余地,但国务院未能根据该法积极履行行政立法职责,而明确国务院该立法职责的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未能实施有效监督。

二、行政立法主体连环授权,与立法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行业协会事实上行使了立法权。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国务院主要是针对三种事项制定行政法规,一是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二是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三就是法律制定条件尚不成熟经人大或其常委会授权的。那么如何看待《道交法》第十七条“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性质呢?一些学者将其看作是国务院为执行法律规定而需要制定行政法规,另一些学者则将其看作是国务院被人大常委予以授权。不管我们如何看待它的性质,它都明确了一点,交强险具体办法的立法主体应当是国务院而不是其它国家机关或者其它部门、组织。但国务院在其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将最具有实质性影响意义的赔偿限额规定权授权给保监会等国务院下属事业单位和部门。而保监会行使被授予的立法权方式竟然是批复同意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交强险条款。试问批复同意属于哪一种立法法规定的立法方式?这实质上是不是等同于授权给保险行业协会立法?保险行业协会在事实上行使了如此重要的.立法权,违背了利害关系主体应当回避的立法原则。实际上这种做法也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弊病,比如集装箱拖车等特种车辆每年的交强险保费约5600元,但是发生财产损失最多赔偿2000元,这还叫保险吗?还能发挥保险的风险分散机制吗?保险须以小博大,其射幸性是最大的本质特征,上面这样的保险还要实施强制,岂不成了“强交险”?在实质上,条款是一个披着规章外衣的格式合同!

三、下位法违背上位法立法原则,但得不到有效纠正。《道交法》第76条规定交强险赔偿限额内的损害不问加害人的过错直接由保险公司承担,对于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则根据民法的侵权责任机制予以分散,也就是说是采用的无过失保险模式。而《条例》则将责任限额划分为被保险人有责任和无责任的限额,并赋予了保险公司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时享有不予赔偿的抗辩权利,采用的不是无过失保险模式,而是责任保险模式。保监会批复同意的《条款》则更是大肆修改法律的规定,甚至对法院在审判中如何分配诉讼费负担加以规定。如第十条就规定对于间接损失和仲裁、诉讼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或者垫付。我国《立法法》规定当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时,可以由有关机关予以改变或者撤消,但这种上位法对下位法的监督,主要采取的是一种从上至下的方式,如果从下至上,人大或者下位法的备案机关针对提出来的审查或者建议则可听可不听。况且人不遇到与己有关的事情,何必自寻烦恼,等真正发生了交通事故,再要针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向有权机关提出审查建议,则为时已晚。

针对上述弊端,笔者简要提出以下几点需要对行政立法权实施控制的地方:

一、人大及其常委在明确或者授予国务院等行政机关某项立法权限时,应当同时另行宣布该立法权限行使的期限,防止行政立法主体长期怠于行使立法职责。

二、人大及其常委在明确或者授予国务院等行政机关某项立法权限时,应当注明被指定的行政立法机关不得再行授权。我国《立法法》已经规定在授权立法时,被授权机关不得再行授权其他机关行使立法职权,但对于在法律本身只是指定某机关立法时,《立法法》并未规定这一点,这就容易导致立法权限的连环授权的情况,导致立法权限实际落入并不具有立法资格的主体手中。交强险的立法权限即是如此。

三、赋予案件当事人以个案(不论是行政争议还是民事争议)为诱因而针对某项规章或者法规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权利,也就是畅通从下至上对行政立法权的监督途径。《行政复议法》已经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但同时明确上述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其实这还是将从下至上对立法所进行的监督软化了。并且《行政复议法》只是规定了人们不服具体行政行为时可以一并提出对抽象性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但却未明确人们在其他的争议纠纷(特别是民事纠纷)中对抽象行政行为内容不服时所应享有的权利。行政诉讼法对此则还尚未有任何规定。

篇11:行政立法相关论文

自中共十七大提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以来,全国各地积极响应,公众立法参与意识有了显着提高,但在实践中公众参与地方立法仍然存在诸多难题。本文拟对现阶段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推进我国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有所裨益。

一、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意义

公众参与,是指政府及其机构之外的个人或社会组织,通过一系列正式或非正式的途径,直接参与政府公共决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从而影响公共决策,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特指公众直接参与地方权力机构、地方行政机关创制、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和制度,是与公民选举代表参与立法相对应的公民参与方式之一。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具有确立地方法规正当性、地方法规适应性和地方法规权威性的价值。

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实现“以人为本”,加强公民的主体意识

公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他们有权管理国家,有权参与立法。但以往在“全能政府”的条件下,公民的立法参与权得不到有效行使,自觉或者不自觉地放弃了自己的参与权,导致其主体意识逐渐淡薄,对地方立法表现得极为冷淡。因此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有利于唤醒公民主体意识,增强公民责任感,提高公民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二)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

在立法过程中地方立法机关往往关注的是本地区政府职能和权限条款,在制定法规时往往扩大权力,减少责任;而公民、法人关注的则是自身权益问题,他们希望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地方法规的公平、公正和完整。当地方立法机关的权力不断扩大、责任不断减少,而公众的利益诉求得不到有效表达时便容易引发公众和立法机关的对峙,滋生社会矛盾。因此,公众参与地方立法不仅可以弥补以往立法中缺少管理相对人意见的缺憾,还可对行政机关权力进行监督、制约,能够化解地方立法机关和公众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三)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

在以前公民立法参与意识较弱,并不关心法律法规如何出台、如何规定,当某一规定涉及自身利益时常常表示不满甚至做出一些过激行为,严重阻碍地方立法顺利进行。而今公民立法参与意识逐渐增强,不仅关注地方立法、学习地方法规,而且对所制定的地方法规能够表示理解和支持,在这一立法参与过程中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显着提高,不仅保证了地方法规的顺利贯彻执行,而且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的建设和发展。

二、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

(一)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

由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治化程度较低,公众的民主、法律意识比较淡泊,加上公众自身环境、利益、性别、年龄、职业等条件的限制,除了一部分政府官员、专业人士和知识分子以外,其他群众的参与热情普遍不高。尤其是外来人口,由于对当地的地理环境、历史文化、人文景观不那么熟悉,更加会感觉无所适从。在他们大多数人看来,地方立法就是当地政府的事,与己无关,他们忽略了自身所应有的参政权力,只关注自身利益、眼前利益,对那些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地方立法不够关注,缺乏参与地方立法的激情与兴趣。

(二)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方式比较单一

现阶段让公众直接参与地方立法最主要的途径是开展立法听证会,但在实践中这一方式大都过于注重形式,搞排场,导致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成本高,收效少。座谈会、论证会、协商会等也是目前实践中大力推广的,但就目前观察而言这些参与方式所针对的只能是很少一部分人,广大公众要想全员参与很不现实。网络征求民众意见最近也很受推崇,但它是否能够征求到各个年龄层次、各个职业、各个地区、各个民族的意见,以及征求来的意见是否真实可靠、是否有利于地方立法活动的展开,都还值得探讨。

(三)公众参与缺少平等对话机制

在地方立法过程中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对话方式和渠道较少,多数情况下是由地方政府主动通过公报、新闻媒体、发布会、布告等方式将立法信息公开后公众才能知晓,否则公众很难获取相关信息。就这层面来看,地方政府享有主动权,而公众则显得比较被动。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参与地方立法活动时,公众提供的建设性意见和反映的问题常常得不到立法部门的重视,参加听证会很多时候也只是走走过场,使得公众认为自己被政府牵着鼻子走,无法有效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很大程度上自己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等都受到制约,在地方立法活动中自己参与不参与根本没区别,感受不到自身的主体地位,政府与公众很难有一个平等的对话机制,不能形成互动,民主立法尚有难度。

(四)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没有一个统一健全的法律保障

我国的宪法、立法法虽然都涉及到了公众参与立法的相关细节,5月开始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在法律方面对公众参与进行了一定的规定,但是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法律规范。现有法律中的规定大都过于原则化、宽泛化,在公众参与的方式方法、参与的范围以及参与的保障和司法救济等方面没有具体规定,给公众参与立法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

三、对推进和完善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建议

公众参与地方立法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补充和完善,如何更好地发挥这一制度的作用,笔者将结合上述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一)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公众缺乏参与地方立法的热情与积极性,那就需要地方立法部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地方立法部门可通过电视节目、新闻媒体、广播等形式定期向群众通报地方立法的内容、范围、技术指标要求等,给民众提供一个了解地方立法的机会。同时要多邀请公民参加地方立法座谈会、听证会;聘请公民担任地方立法监督员。此外,要主动到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地方立法专题讲座,发动机关干部、青年学生、知识分子,应用他们的聪明才智参与地方立法,借此提高全体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主动性及积极性。另外,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多以个体形式出现,处于无序状态,因此需要地方立法机关适当加以引导,尤其要引导个体公众所在的不同利益团体参与地方立法,鼓励各类利益阶层团体对地方立法发表各自意见,以利益团体名义参与地方立法则公众意见较为集中,易于提高其参与地方立法的影响力和主动性。

(二)建立多元化公众参与途径

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一部分,也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客观需要。法律法规要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必须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实现公众参与立法途径的多元化。除了充分利用并完善传统的电话、函件、意见箱、网站留言版、民意调查问卷、邀请市民参与有关的展示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外,还应当勇于创新寻找更加行之有效的途径征求意见,如网络听证等,创造更多机会,使广大群众与立法者和决策者能共同进行讨论、商议、评估、选择。对于效益很好的公众参与立法的方式应当将其固定化、制度化,成效不高的方式就应当扬弃。地方立法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将立法程序依法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享有地方立法的知情权,接受公众的监督,真正让公众参与立法深入人心,端正对公众参与的认识,放下身架,弯下腰来倾听公民的意愿,而不是召开多少座谈会、征集了多少网上意见,要知道专家座谈会和论证会、网上征集意见等方式都各有其局限性,不能代替真正的公众参与。

(三)搭建公众参与的“支持平台”,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

地方立法部门要通过法律法规,要在本地区实施,就应当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固定的广告牌、宣传册、网站,向市民公告并进行宣传,鼓励民众主动参与到立法的活动中来,转变当前立法部门主导型的公众参与模式,转向交涉性的沟通模式,尊重民众的意见,对民众的意愿给予关注并进行分析研究,无论是否采纳都要及时作出反馈,让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成为公民的切实权利而不是流于形式。我们可以考虑在立法过程中,创建一个便捷的信息处理系统成为公众参与的主要支持平台。比如,立法部门将网站作为发布通告、收集评论、公布法规的重要渠道,公众也将网站作为获取立法信息、交流互动的主要途径。这样一来就能努力做到立法公开透明,把立法部门的决策和政策法规置于阳光下,接受群众参与和监督,防止立法权被寻租,遏制不当利益法制化,推进立法的公共参与,加快公众参与立法的法制化进程。

(四)建立一套较为完备的公众参与立法制度

由于我国不存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所以在公众参与问题上,完全凭借各个单行法的零散规定,而即便是这些零散的规定,也仅仅是“提到”公众参与,对公众参与具体形式往往并未做细致的程序性规定,相应配套制度的缺失阻碍了公众参与的实际运作。要防止公众参与立法徒于形式,保证立法的民主化,就应当建立一套较为完备的公众参与立法制度,完善公众参与立法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制度。比如:通告制度,所有立法环节都应当进行通告,否则无效;反馈制度,立法机关必须认真分析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是否采纳作出解释与说明,同时还须向公众提供法规咨询,答复公众提出的问题;听证制度,听证是公民直接参与立法的重要形式,什么情况下应该组织听证、有谁来决定举行听证、如何确定听证的主体和内容等都要明确。立法过程中只要公众要求听证,立法机关就必须召开听证会;监督制度,公民、社会组织和其他政府机构若对某部法规的制定过程提出异议,可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定是否有效。这样一来就能够避免地方立法中可操作性与程序性不强的缺陷,以防止立法者的随意性,通过制度约束建立长效机制。

总之,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尚处于起步阶段,在今后的工作中还会面临更多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的立法工作者们端正对公众参与的认识,不盲目追求形式上的全民参与、普遍参与,而是实事求是地追求公众参与立法活动的最优化、效率化,科学地认识公众参与立法活动的作用,积极探索公众参与立法活动的规律性,创造公众参与立法活动的新机制、新制度,以更好地发挥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

总结:行政法论文:浅谈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

篇12:社会行政相关论文

社会行政相关论文

社会社会行政相关论文

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主要通过财务核算和利用会计信息对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内部控制制度是社会行政事业单位的控制核心,只有建立切合社会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才能防控财务风险。文章通过分析研究,提出了内部会计控制的措施和对策,以期通过执行严格的财经纪律,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关键词: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控制

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单位为保护资产,加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性,提高经营效益,贯彻执行所制定的各项管理政策,促进单位经济健康成长而在单位内部所采取的组织规则和一系列调节方法与措施。长期以来,由于社会行政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核算较企业来说相对简单,涉及环节较少,内控度认识不到位、执行力度不够,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财务收支无法控制、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如何通过建立符合社会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会计控制对社会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促进作用,达到防止财务风险、提高管理水平、严格财经纪律的目的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目前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现状

(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待完善

20xx年6月财政部颁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2月财政部颁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上述关于内部控制规范适用范围包括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在内,但主要在企业单位实行,却没有关于社会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度详细解释,而社会行政事业单位控制的理论研究也比较少。

(二)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存在的问题

1.内控意识不足,内控制度弱化。有的单位认为建立控制制度需要耗费人力、物力,而这种人力、物力的耗费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又难于确定,因此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缺乏积极性、主动性。

2.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目前,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很少组织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很大一部分人是“半路出家”,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有的单位会计人员是一岗多职,岗位之间没有起到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作用。

3.监督考核机制不到位。目前,内审机构大多与会计部门平行,依附于执行机构,权威性和独立性不够;在审计内容上对单位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评价涉及不多,无法起到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 毕业设计论文总结,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忽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与考核挂钩的监督机制,形成了重考核,轻内部会计控制的现象。

二、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分析

内部控制机制的主体是内部控制结构,有了合理的结构就能有比较理想的机制。其内部控制结构包括:控制项目及环境、财务会计系统、控制流程。其中控制项目指内控制度的基本单位。控制环境是指对建立或实施某项政策发生影响的各种因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控制环境不能无限扩大,应该控制在单位可控范围之内,否则内控制度就很难操作。第二,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环境受其上级部门影响比较大。财务会计系统指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业务活动方法程序。财务会计系统有很强的.内控作用,但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事前控制作用差,所以不能简单的由财务会计制度替代内控制度。控制流程指管理者单位制定的方针政策、程序,用以保证达到内控目的,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流程通常较少考虑成本效率制约而把严密性、政策性放在首位。以上三者相辅相成构成了内控结构,为合理建立内控机制奠定了基础。

三、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措施和对策

内部控制包括会计控制、管理控制、业务控制和法规执行控制。会计控制作为首要控制方式具有很强的控制力度。为加强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采取多层次、多方位的会计控制方法,来达到内部控制目标。

(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反映和监督,监督和控制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而会计系统采取了一系列特定程序,从而成为强有力的内控手段。

l.会计岗位职责明确、相互牵制。无论会计岗位如何设置,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会计岗位设置应当与单位内部管理和会计业务相适应;二是各会计岗位都必须有明确的职责并能够进行考核;三是各会计岗位之间分工明确,业务往来应当有记录,以分清责任;四是实行职务分离,即一个人不能同时兼管可以隐匿自己所犯错误和不轨行为的职务,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五是对各个岗位进行定期考核。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相容机构和岗位之间全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2.会计核算按程序办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会计核算业务流程控制,主要是会计核算的程序、方法等应当符合会计法规政策的要求。二是会计核算具体业务的控制,是指在办理具体会计核算业务时应当贯彻有关内部控制的要求,以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对会计业务的控制,由于核算业务不同而各异,如对现金的核算,应当体现职务分离,相互核算,权限控制的要求,现金收支人员应当及时与会计人员进行核对并定期盘点。

3.严格控制财务收支。财务收支控制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而对财务收支权限的控制应当是收支的重要控制点,其基本要求是:一是授权批准控制。授权批准控制是指单位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授权批准以便进行控制。包括:(1)应规定每一类经济业务的审批程序,以便按程序办理审批,以避免越权审批、违规审批的情况发生;

(2)授权批准的范围;

(3)授权批准的层次;

(4)授权批准的责任。二是权限统一。财务收支权限的授权应当体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不能将单一的财务收支审批权经办权同时授权多个人,否则,失去控制的有效性。三是职权分离。是指财务收支的审批人与经办人必须职务分离。 4.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控制。对国有资产的有效控制应当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由专人保管。即单位和各项财产应当专人保管,限制无关人员接近财产。二是职务分离。即财产的保管人员,使用审批权限应当经过授权严格执行,只有经过授权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触资产。三是定期清查。即财产保管人员定期进行账物清点,保证账物相符,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完整。

(二)授权批准与集体决策制度相结合

通常情况下,任何经济业务均可以划分为五个步骤,即授权、主办、批准、执行和记录。每一步骤应由一个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来完成,任何人员或部门都不能在未经其他人员或部门核算、复核或记录的情况下进行一项业务。单位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责,经办人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同时,授权批准要与集体决策相结合。单位重要事项决策是上级或法律赋予单位领导人的权利,即单位领导人的职务行为。内控制度要求,每一种权利都要接受纵向制约(即单位内部上下级之间),同时也要受到横向制约(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在实际操作中,不一定每件事都必须集体决策,可以按照重要性原则规定审批金额起点,对于起点以下的经济决策事项实行授权审批,起点以上的经济决策实行集体决策。

(三)预算制度

社会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为财政资金,也就是说,社会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的依据是经过批准的预算,预算规定了单位支出方向和支出规模水平,所以预算是内部控制不可缺少的手段。部门预算必须形成一套严格的程序和系统。主要表现在预算编制、上报、批准、执行、分析、考核等各个环节环环相扣。为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一要把单位预算和内设部门预算合二为一;二是完善部门预算的调整制度,从调整时间、方法、程序等作相应的规定;三是推行部门预算和所属各级预算,对单位所属各级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要求编制预算,克服预算内容不实、预算约束不强和预算执行不了的情况;四是建立预算的跟踪、分析和评价制度,完善预算控制制度,确保资金的正确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考核

社会行政事业单位要提高内部审计机构层次,强化其权威性和独立性。对内部单位定期进行各项审计,并对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效果及其实施的有效程度作出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合规。内部审计人员要提高政治素质、审计业务素质、审计法规素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跟踪落实审计决定、审计意见,真正做到通过内部审计加强内部会计控制,提高单位各项管理水平。

为了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必须定期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检查内部会计制度是否得以有效遵循,执行中还存在什么问题,原因如何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同时对于严格执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于违规违章的,坚决给予社会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只有做到压力与动力相结合,才能是最终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使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综上所述,社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需要利用机制、系统的观点来对其进行探讨、研究和实践。如何设计出一套符合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实际,科学、有效的会计控制制度,对社会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参考文献

[1]尹款梅。加强社会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初探[J].当代经济(下半月),,(6)。

[2]韦道龙。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探讨[J].科技与经济,,(4)。

[3]杨雄胜。内部控制理论面临的困境及其出路[J].会计研究,2006,(2)。

[4]韩小玲。谈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J].中国农业会计,2005,(12)。

[5]季娟。建立健全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几点思考[J].中国西部科技,2005,(11)。

篇13:行政管理制度论文

行政管理制度论文

行政管理最广义的定义是指一切社会组织、团体对有关事务的治理、管理和执行的社会活动。同时也指国家政治目标的执行,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狭义的定义指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又称为公共行政。下面是行政管理制度论文,请参考!

行政管理工作的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

【摘要】行政管理工作本身具有综合性、复杂性,接触面相对较广,不仅要参与政务,还需管理事务,为促进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加强办公室的沟通协调。本文将对行政管理工作中办公室沟通协调对策加以探讨。

【关键词】行政管理;办公室;沟通协调;对策

办公室对行政管理工作的落实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办公室工作应按科学发展观相关要求,创新思维,努力探索,促进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笔者将分别从办公室管理工作职能、行政管理工作中办公室沟通协作对策研究这两个方面来阐述。

一、办公室管理工作的职能

办公室是一个单位的“窗口”,在行政管理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办公室人员应对办公室的地位加以重视,使其更好适应时代发展趋势,促进办公室管理水平的提升。办公室作为联系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桥梁,确保事业单位每个环节的有效衔接,树立全方位服务理念,创建良好的“窗口”形象,确保办公室各项工作的一一落实。办公室管理工作具有多项职能,包括:综合职能、协调职能、参谋职能、服务职能以及督查职能,笔者将对其一一阐述。

(一)综合职能。综合职能作为办公室管理的主要职能,是实现内外沟通、协调各方的重要枢纽,同时也是单位管理系统的心脏。一般来说,单位许多决策由办公室来负责,行政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应及时向办公室反馈。(二)协调职能。除综合职能外,协调职能也是其中之一,该职能贯穿于单位各项管理工作当中,办公室应协调好单位各部门间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办公室起着承上启下、联系内外的作用,可使单位各部门工作步调一致,确保单位工作目标的有效统一,为自身发展创造更优质的环境。(三)参谋职能。办公室作为领导的助手与参谋,平常与单位领导接触较多,能第一时间获取上级精神,了解单位领导工作思路,同时还参与到单位决策过程中,从而赋予了其参谋的职能。基于此,办公室人员应依据领导意图,把握上级决策,广泛收集信息,听取基层意见,实施改革创新,更好地辅助领导决策。(四)服务职能。众所周知,办公室在单位行政管理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职责是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服务,在办公室管理中,应围绕中心工作,树立服务意识,对人民群众的`诉求加以了解,尽自己的能力来解决各项问题。(五)督查职能。所谓督查,实际上是指对单位或单位领导推行的决策落实情况加以了解,督查职能的落实是促进单位各项工作实施的主要动力,如相关决策无法有效执行,便会对整体工作效率造成影响。办公室管理在事业单位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随着事业单位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新工作方法和新思想不断出现,办公室管理的弊端也随之暴露出来。主要表现为办公室管理体制不完善,尤其在事业单位综合性监督管理方面还需不断完善;处理重大事件的能力不足,缺少对重大事件的处理措施和方法;档案管理工作不到位,部分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档案重视程度不够,意识较为淡薄;相关办公室人员业务素质较低,导致工作效率降低。

二、行政管理工作中办公室沟通协作对策研究

综上,笔者对办公室管理工作职能进行了分析研究,为促进办公室沟通协作,还应采取多种管理对策,如:对管理制度加强健全、进一步发挥各项职能,笔者将从以下方面来阐述。

(一)对管理制度加强健全。在单位行政管理工作中,为促进办公室的沟通协作,首先应对管理制度加以健全,使各项工作有据可循,实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在原本规则制度的基础上,对工作程序加以规范,以防凭经验办事现象的发生。单位领导应从办文、办公、办事等方面来制定严格的执行程序,对操作方法加以明确。此外应对工作关系进行梳理,确保各项工作分工的明确性,为促进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还应将激励机制应用其中,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考核指标体系的科学合理性,将定性与定量方式结合在一起,强化考核的比重。(二)进一步发挥各项职能。办公室作为贯彻领导决策、反馈员工意见的主要机构,应提高自身服务意识,以发展为大局,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与计划性,通过办文、办会、办事等环节把握好程序关。最后,办公室应树立勇于创造、勇于进取的精神,依据新形势要求来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最后解决问题。作为领导的“参谋”,办公室应将工作重点放到主动参谋上,对当前形势认真研究,对管理业务认真钻研,对重要的民意、各种突发事件准确反馈,办公室应善于发现新信息,把握事物发展规律,为领导提供更加科学更加合理的参考服务。

三、结束语

综上,笔者对办公室管理现状及职能展开了研究,就目前来看,办公室在行政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若得不到解决便会对其管理工作造成影响,基于这种情况,单位领导应对管理制度加以健全,加强员工考核力度,促进办公室自身职能的有效发挥。

【参考文献】

[1]刘丽敏.探析行政管理工作中办公室的沟通协调作用[J].科技风,2015(20):6-7.

[2]王红艳.浅谈如何做好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J].中小事业单位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3(11):57-58.

[3]刘翠贤.浅谈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J].办公室业务,2012(19):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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